【土地大辩论】黄远辉:土地组无讨论“五五分帐”推公私合营 

撰文: 邝晓斌 黄伟超
出版:更新:

政府早前开展“土地大辩论”,当中提及公私营合作发展私人农地,释放土地资源。《星岛日报》今日(17日)引述消息报道,指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初步探讨两个公私合营土地分配方案,其一是因应政府提供的基建金额,换回在该私人土地上兴建“等值”的公营房屋,而公营房屋价值则以建筑成本计算;余下的土地则用作兴建私人房屋,但需补地价。第二个方案,则是直接把发展范围内的公私营房屋比例,直接锁定为各占一半。
不过,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主席黄远辉表示,小组并无探讨过公私合营土地分配方案,不论是“等值”或“五五分帐”等建议,都是纯属小组成员或咨询会上收集的意见,小组不会越俎代庖,为政府及针对有关选项的非政府机构作出决定,日后提交的初步研究方向或具体报告,亦未必触及公私合营具体做法。

报道指,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正初步探讨两个公私合营土地分配方案。(资料图片)

应交由政府及独立机制处理合作模式

黄远辉表示,“等值”方案曾在小组会上及之后的记者会提及,“五五分帐”则是他在咨询会上不少人提及,甚至有人更提出公营房屋应占七成。他又指,所谓450公顷及150公顷中短期发展,亦已在网上问卷中提及。

他又重申,订定公私营合作模式需要有独立机制处理,具体方案应由政府及该机制处理,小组现时主要负责咨询公众对公私营合作的意见,不能及不应越俎代庖,小组并无探讨过公私合营土地分配方案。

《星岛日报》报道指,专责小组就公私营合作的模式作出探讨,认为可透过一个独立于政府的架构,拟定公私型合作发展的原则。小组初步估计,本港现时约有450公顷的农地有潜力以公私营合作方式释放,当中150公顷可作中短期发展。

小组探讨两大公私合营的实施方案,包括按照所投入的交通基建开支,于发展商释出的农地换回一批“等值”的公营房屋;第二个方案,是直接把发展范围内的公私营房屋比例,锁定为各占一半。

报道进一步指,就第二个方案而言,以具备发展潜力用地达450公顷计算,粗略估计可拨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用地可达225公顷。

报道引述专责小组成员王坤的说法,指他承认小组在讨论利用新界农地储备作土地选项时,曾探讨上述两个方向,但同时认为每幅土地状况不同,开发难度有异,未必容易锁定公私营房屋的比例。他估计,未来若落实采用公私营合作模式,有机会采用“铺铺清”的做法,视乎每一个案状况,决定拨回作公营房屋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