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申请24亿建二期厨余厂 日处理量料达300公吨

撰文: 罗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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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本港厨余回收的进展,环境局拟打造五期的有机资源回收中心,当中位于大屿山小蚝湾,第1期已于今年7月落成并投入运作。
环境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第二期回收中心每日可将沿用第一期相同的厌氧分解及堆肥等技术,每日处理量达300公吨,主要来自上水、粉岭及沙田等地的工商业厨余。工程造价预料超过24亿元,环境局拟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如获财委会批准,最快于2019年第一季动工,2021年第四季完成。

(立法会文件)

按照《厨余计划》,环境局建议在北区沙岭兴建回收中心第二期,选址为现时已停止运作的前禽畜废物堆肥厂,面积约2.5公顷。回收中心第二期沿用第一期相同的厌氧分解及堆肥等技术,每天可处理300公吨主要来自上水、粉岭、元朗及沙田等地区经源头分类的工商业厨余。

估计回收中心第二期每天可产生约30000立方米生物气的可再生能源,减除供应其设施的电力及热能需要外,每年还可产生约500万立方米的生物甲烷或产生约2400万度电。当局会把剩余的电力尽量供应给附近的政府设施使用,然后把剩余的生物气转化成生物甲烷以用作煤气,或发电并驳上电力公司的电网。回收中心第二期每年亦会产生约10000公吨的堆肥物料,环境局计划预留部分堆肥物料给政府部门、农友和市民使用。

工程造价料逾24亿元

环境局拟向财委会申请拨款,如拨款获财委会批准,拟议工程可望于2019年第一季动工,并于2021年第四季完成;回收中心第二期的合约营运期为15年。预料工程所需的设计及建造费用为24.53亿元。

环境局指,当局会严格控制营运阶段可能产生的气味滋扰。大部分厨余处理工序均会在室内或密封的环境内进行,并加上抽风机以负压防止气体扩散。场内会安装足够的设备过滤及净化排出的空气,以及采用先进的空气监察系统和程序,确保烟囱的排放符合设计的规限及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订明的标准,不会对附近环境构成滋扰或影响。收集厨余的车辆均会采用全密封式设计,避免运送厨余期间溢出现异味或渗滤液。

营运期间所产生的污水将会在拟议工程计划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至有关排放标准后才排入公共污水渠,然后再经公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当局会确保拟议工程计划不会周边区域包括鱼塘和水道的水质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