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专访】陈剑青批公私营发展鼓励囤地:更易被覆核
“土地大辩论”展开近半个月,以公私营合作开拓私人农地属短中期选项之一。本士研究社成员陈剑青指出,公私营合作只鼓励发展商继续囤地,其运作模式亦有问题,“政府收地配合私人利益,其实更容易被司法覆核。”他又指,无信心大辩论可解决房屋问题,但认为社会必须趁机解决地产霸权的问题,更指一旦香港人“打败仗”,地产霸权将会千秋万代,“如果公私营合作通过,可以成功改划1,000公顷发展商持有农地,够佢哋食到2047年。”(系列访问之四)
政府估计,全港约有1,000公顷的新界农地由大型发展商持有。陈剑青表示,发展商过去囤积大量农地,必须通过冗长的城规程序和补地价拉锯,但公私营合作却可解决这些问题,更有助发展商收齐农地业权,使农地得以发展。
忧公私合营增加缺口
由1,000公顷农地对应未来1,200公顷土地供应缺口,公私营合作模式虽看似合适,不过陈剑青却认为,公私营合作只会令缺口越来越大,不单助长发展商继续囤地,早前乡绅派更要求在乡村式用地建屋,再将利润“分三成”,更会显示公私营合作已吸引乡绅派“分一杯羹”,“咁样落去,土地利益永远都分唔够,最终公众利益将会分薄,开咗公私合营的先例后,最后只会收唔到科。”
公私合营发展同样会被司法覆核
政府过去多次强调,若以《土地收回条例》收回农地发展,或会面对司法覆核,拖慢土地供应速度。他反驳,公私营发展更有可能被司法覆核,“整个公私合营的过程,其实政府唔单止会起路,更会涉及政府收地……如果政府要用《土地收回条例》做公私合营合作,就会可能被人JR(司法覆核)。”
冀打破地产霸权
他又指,香港过去150年间均由《土地收回条例》发展而得,他反问:“如果突然唔得,咁点解释过去整个城的发展?”
陈剑青说,土地大辩论不能解决房屋问题,但希望社会藉今次机会,解决地产霸权的问题,“唔可以输!输咗的话,地商垄断将会千秋万世。如果可以成功改划1,000公顷农地,够佢(发展商)食到204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