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上诉】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 终极胜诉 毋须再入狱

撰文: 伍凯莹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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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2014年带领群众冲击“公民广场”,掀起占领运动序幕,事后因非法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社服令和缓刑。上诉庭后来改判三人入狱6至8个月,三人提出“终极上诉”,争议公民抗命、上诉庭权限等法律议题,终院上月听取双方理据后,今(6日)颁判词,裁定三人上诉得直,维持原审时毋须入狱刑期,即时释放。

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今将在终审法院听取终极裁决。(李泽彤摄)

终院指新量刑指引不应有追溯力

终院法官在庭内读出简短判刑指引,认同上诉庭对案件的分析正确,即便非法集结如涉及暴力,暴力程度不高也须即时入狱;公民抗命亦不是重要求情因素,但本案属特别情况,认为上诉庭不当地把新的判刑原则用在本案上,重申新订立的判刑指引,不应具追溯力,故裁定三人上诉得直,维持社会服务令及缓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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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虽然上诉得直,但终院裁决认同上诉庭定下的判刑指引。(李泽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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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获悉裁决后表现平静

双学三子进入终审法院时,有支持者大叫“香港人多谢你”、“加油”。而欲进入法院内听取结果的公众人士多达数十人。

进入法庭时,三子互相倾谈,气氛轻松。当马官宣布他们上诉得直,三子显得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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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发生的双学三子冲入公民广场案终告一段落。(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公民抗命争议成重点

终院今次要处理四大上诉理据,当中最受注目的是法庭应如何看待“公民抗命”这个犯案动机,上诉方认为“公民抗命”在出于公义、不涉及暴力的情况下,应成为有力的求情理由。另外,上诉方虽认同上诉庭有权订立更严格的量刑指引,以收阻吓之效,但亦忧虑此举会造成“寒蝉效应”,令参与政治的年轻人因惧怕严刑而不敢发声。

终极上诉讨论的3个法律问题

终极上诉亦处理另外三个法律问题,包括:

1. 上诉庭能否逆转原审裁判官的事实裁断;

2. 上诉庭新颁布的判刑原则能否追溯应用于本案;

3. 上诉庭没有为未满21岁的黄之锋索取报告。

非法集结案多判社服令

终院法官质疑,非法集结的同类案例多判社会服务令,而且判刑范围广阔,即使原审裁判官量刑较为宽松,却未必是原则性犯错。

律政司认为原审裁判官量刑过轻,但亦补充若终院不接纳控方说法,而刑期有下调空间,可考虑直接释放双学三子,因为他们已完成了一半刑期。

上诉庭判三子入狱

上诉人黄之锋(21岁)、罗冠聪(24岁)及周永康(26岁),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罗则另外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裁判官判周永康入狱3周、缓刑一年,黄之锋和罗冠聪则分别判80小时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惟上诉庭覆核刑期时,改判黄入狱半年、罗入狱8个月,周入狱7个月。

案件编号:FAMC31-3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