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 林郑批法律界精英心态 戴启思称失望:她想转移视线

撰文: 李伟欣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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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表示,部分法律界人士提出对高铁一地两检的质疑,是以“精英心态”看待内地法律制度。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戴启思昨(1日)接受《香港01》专访,直言对林郑的说法感到失望(disappointing),认为她是为一地两检争议转移视线,质疑“精英心态”与一地两检有何关系(what has it got to do this) 。
“一地两检”争议不断或引来释法危机,戴启思表示,一地两检的法理依据,应是基于《基本法》框架之下,“甚么可以做、甚么不可以做”,惟目前人大的决定显然是本末倒置(put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

林郑月娥批评,部分法律界人士提出对高铁一地两检的质疑,是以“精英心态”看待内地法律制度。(资料图片)

面对大律师公会、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前公会主席石永泰等的猛烈批评,林郑月娥日前再度为人大常委会通过西九高铁总站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决定开腔,批评部分法律界人士的质疑,是以“精英心态”看待内地法律制度,不利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充分法律理据。戴启思接受访问时主动提及,对林郑的公开指摘感到失望,不明白为何她将“精英心态”与一地两检的法律争议拉在一起讲,质疑林郑的做法是转移公众视线。戴启思批评,林郑只顾评论个别人士,没有就一地两检的法理依据向公众再作出解说,是一个不恰当的做法(totally irrelevant)。

“一地两检”法律理据成疑,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明言,人大的决定具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日前亦指,人大常委的决定“等同法律”。戴启思反驳,全国人大常委会并非司法机构,中国法律亦不等同《基本法》(Mainland law is not Hong Kong law),对由一个非司法机构去作出这样的重大决定感到难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批准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决定草案后,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在说明文件中引述多条《基本法》条文,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表明合作安排,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可以为“一地两检”提供法律基础。

戴启思指出,目前的文件明显没有提及哪一条《基本法》条文可作为法律基础,指当局以“我可以这样做,因为我有权这样做”作解释并不恰当,认为这样的说法就好比500前年“英格兰和威尔斯”的法律,国王说法律是甚么就是甚么(what the king is saying what the law was and people carry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