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料国歌法在港立法不设追溯期:不为处罚而是教育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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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4/11)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同日指,政府会尽快展开跟进工作。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今日(5/11)出席港台节目《城市论坛》时表示,《国歌法》是为了教育而非处罚,相信不会设追溯期。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指,现时讨论是否支持通过《国歌法》言之尚早,但认为《国歌法》既然已经纳入附件三,政府应尽早作白纸草案的咨询。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视觉中国图片)

民政事务局前局长蓝鸿震、经民联梁美芬、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及民主党许智峰今出席港台节目《城市论坛》讨论《国歌法》。

而对于国歌法应否设追溯力,梁美芬指不回答假设性问题,但认为过去即使人大释法都尽量避免处理追溯问题,相信是次《国歌法》也不设追溯力。

许智峰表示,民主党认同需要尊重国歌,但不认为需要用法律条文规范。他强调,如果《国歌法》设追溯力,是不合法、不合理且侵犯人权。又指,现时讨论是否支持通过《国歌法》言之尚早,但认为《国歌法》既然已经纳入附件三,政府应尽早作白纸草案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