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罗范椒芬:毋须将简单事宜复杂化 市民“执生”便可
撰文: 文雪萍
出版:更新: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4日)已通过表决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全国港区人大、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今(5日)称,《国歌法》属简单事宜,认为港人毋须将其复杂化或想得太极端,立法目的是带出尊重国家的重要性。
她预料,《国歌法》于本地立法时条文难以仔细规范所有行为,但认为市民只要“执生”便可,当局不会仅因有人不站立而作出检控。
全国港区人大、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今(5日)表示,对任何国民而言,尊重国家是基本行为,认为《国歌法》属简单事宜,港人毋须将其复杂化或想得太极端,又称立法目的是带出尊重国家的重要性,不同国家亦有类似法例。
她续称,预料《国歌法》在本地立法时条文难以仔细规范不同行为,但认为市民只要“执生”便可,当局不会仅因有人不站立而作出检控,“无可能有法例讲晒所有场景,将所有嘢讲到巨细无遗”。
罗范椒芬:一地两检带来方便 港人应看大局
罗另指,倘有人担心一地两检的安排问题,可选择以其他方式过境,“自己行得正企得正就不必担心”。她称,高铁带来很大的方便,以及为市民节省时间,呼吁港人应看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