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叶春荣涉骗社运OT津贴 官认为存在疑点 裁全部罪名不成立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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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总督察叶春荣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间,他声称参与“踏浪者行动”而超时工作,惟他申请津贴时疑曾造假,被控行为失当等罪,他否认指控,案件经审讯后,今(10日)在沙田法院判刑,裁判官莫子聪认为控方未能毫无合理疑点下举证,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被告叶春荣(56岁,退休人士),被控涉于2019年8月7日与8月23日之间,向香港警务处提交虚假申请。他被控一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及7项属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
被告一名姓刘的上司作供时指出,他的职务包括审阅被告的加班批核表,他指被告将获授权和未获授权的钟数交给她,误导他批出申请。
被告曾问工作津贴会否获批
裁判官莫子聪宣裁判时指,以刘说法的推论,必然要确认被告事前知道刘会在没有审查的情况下,通过他的超时津贴申请,但被告曾问另一姓马的上司,他的超时工作津贴会否获批,若被告事前已知申请会在无需审查下批准,他不会作此提问。
刘未有查问被告工作性质
莫官又指,提交准确的申请是被告的责任,这不代表其上司完全不加审查。被告申报2019年8月的7个时段加班,包括在保卫警署行动完结后继续工作,刘没有查问被告的工作性质,无法完全排除被告曾参与任务。
马觉有古怪仍照签
另一名证人马胜远警司曾供称,他有察觉被告的纪录有“古怪”,但他仍照签,以保留证据。莫官认为这说法不可信,因为若被告删除证据,便会留下记录。莫官又认为马在被盘问时表现回避,认为其可信性成疑。
莫官认为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没有逾时工作,故裁定被告罪脱。
案件编号:STCC17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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