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涉骗社运OT津贴 上司指被告声称逾时期间 警署并未受袭
退休总督察涉讹称他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间,参与“踏浪者行动”而超时工作,申请津贴时涉造假案,今(25日)在沙田法院续。被告前上司供称,他案发时任沙田分区指挥官,涉及“踏”的行动,主要由他与一名负责行动的女总督察负责,只有他和该女督察都不在时,才由被告管理。他又称甚少指派被告警署外的工作。后来有次在警署找不到被告,思疑他无合理理由下缺勤,从而引发他查核被告逾时津贴的申请。他又指,被告其中一项申报逾时工作的时段,警署并无受袭,他亦无指派被告工作。
被告叶春荣(56岁,退休人士),否认一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及7项属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
杂项小队主管拒答何谓踏浪者行动
昨已开始作供的杂项调查小队主管陆颖(音译),今继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问她何谓“踏浪者行动”时,陆拒绝回答。裁判官莫子聪陆为何不答,陆说:“因为我唔知点回答。”辩方即改问“踏浪者行动”是合法的行动,陆同意,又称以她所知是要维持法纪,保持香港稳定平稳。
指被告很少出席会议
辩方又指,被告案发时十分关心警署警员的福祉和士气,曾在每日会议提出此关注。陆不同意,又指被告很少出席会议,过去开早会时曾被追问被告去向。陆又指,“踏浪者行动”中的“保卫警署”行动,被告没有任何角色。陆又称,如果被告真的关心下属福祉:“你at least 可以畀我唔使咁辛苦啰。”
警署要就社运引发情况制定方案
现已退休的警司马胜远被传召作供,他案发时任沙田分区指挥官,亦是被告的上级。马指“踏浪者行动”原于反修例运动引伸不少非法活动,每个警区都要制定方案,包括驱散非法公众活动,例如当沙田警署遭围攻时,他们便会启动“保卫警署”行动。
被告负责行政事宜无获派工作
马指案发时沙田警署有两名总督察,分别是负责行动事宜的梁姓女总督察,及负责行政事宜的被告。女总督察负责协助马处理非法活动,包括制定执法行动、到场指挥、监察行动等,并要制定警署被围攻时的防御计划;被告则主要负责行政工作,社运期间工作时间有所改变,但甚少指派被告处理警署以外的工作,被告只会在马及女总督察均不在时,才须负责指挥整个警署。
申请逾时工作需获上级批准
马又指,逾时工作的标准,执行的职务必须是不能推迟完成的工作,且不可交由他人处理。如果因个人选择在非当值时间工作,并不符合申请要求。除了在特别情况,一般逾时工作申请须在事前申请,并经申请人高一级的人员批准。
被告申报日子警署并未受袭
控方向马展示被告针于8月7至8日的逾时工作津贴申请表,马确认该段期间并无指示被告须逾时工作,被告亦未有向他申请或获批,且当时沙田警署并未受到攻击。马又称,他于2019年9月6日在警署未能找到被告,怀疑他在无合理理由下缺勤,继而引发他思疑被告以虚假资料申领逾时工作津贴的调查。
案件编号:STCC17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