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权案终极胜诉 替代框架立法限期将至 团体吁更改婚姻定义
同志平权公屋案、居屋案、遗产案,终审法院11月26日颁下判辞,政府终极败诉,同志一方终极胜诉,即终审裁定公共房屋政策及遗产法例排除同性伴侣违宪。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在终审法院外表示,裁决表明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没有差别,希望明年10月同性伴侣替代框架立法限期届满前,政府尽快公布方案,亦认为修改婚姻定义是最便捷的做法。
香港中文大学性别研究课程副教授孙耀东表示,判决表明港府一直未能向法庭提供令人信服的论据,证明对同性伴侣在不同生活领域的差别待遇是合理的。
岑子杰案去年部份终极胜诉 替代框架立法进度不理想
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表示,三宗案件的判决都清楚表明,任何性倾向人士都应受到法律保障及尊重。协会希望这些判决能让李亦豪(Henry)感到一丝安慰,并让他的已故丈夫吴翰林(Edgar)得以安息。
邱铭诺指出,裁决表明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没有差别,希望政府看清楚这个讯息。明年10月前,即岑子杰案“部份终极胜诉”、政府要在两年内订立同性伴侣替代框架限期,他指进度不太理想,今年5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成立工作小组,他认为政府需要尽快拿出方案给予公众讨论。
借鉴普通法地区 更改婚姻定义最便捷
泰国明年1月就正式容许同性婚姻,邱铭诺觉得当地政府亦锐意建立同志友善的形象,亦可带来经济效益。“香港作为普通法的地区,可以借鉴其他普通法地区的经验,更改婚姻定义是最便捷的做法。”
被问及当下政治环境,是否还有空间推动同志平权,邱铭诺引用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网站,支持不同性倾向人士有平等机会,希望当事人日后毋须再以司法覆核的途径争取,亦浪费金钱做法律诉讼。
协会指出,历史告诉我们,差别待遇只会引来更多的歧视。本会希望政府把握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尽快将不同性倾向伴侣纳入现行婚姻制度中。唯有不论性别的婚姻制度才能完全终止对不同性倾向伴侣的歧视。让不同性倾向伴侣 在法律保障下有尊严地生活。
法院不认同排除同性伴侣就可捍卫异性婚姻的论点
香港中文大学性别研究课程副教授孙耀东表示,今天的法庭案件可以被理解为过去十年来一系列有关香港同性伴侣权利案件的一部份,涉及的领域包括移民权、伴侣福利权和共同报税权等。
他相信,这些案件的判决表明,香港政府一直未能向法庭提供令人信服的论据,证明对同性伴侣在不同生活领域的差别待遇是合理的。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并未接受政府提出排除同性伴侣的权利可以“捍卫婚姻制度”的论点,也没有认同当同性伴侣被排除在外,异性伴侣会被婚姻制度所吸引的论点。
孙耀东认为,法院强调房委会的首要目标是满足弱势社群的住屋需求,法庭并不接受政府提出同性伴侣生育后代的可能性较少的论点作为拒绝同性伴侣公共房屋权的令人信服的理由;而该等政策亦接受并不涉及生育的家庭关系的申请。
中大调查:大部份香港市民支持同性伴侣公共房屋权
香港中文大学性小众研究计划发表的代表性电话调查显示,香港市民对同性伴侣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屋权利的支持率由2016年的39%上升至2019年的52%。在2019年只有1/4 受访市民反对这项权利。
香港公众也支持同性伴侣继承财产的权利。2023年,香港中文大学性小众研究计划、香港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以及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人权法计划的一项研究发现,2023年63%的人同意同性伴侣应该有权继承彼此的财产,比例高于2013年的55%和2017年的61%。
孙耀东认为,现在是政府就保护同性伴侣权利的全面框架提供更多细节的时候。终审法院于2023年9月5日做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裁定政府有宪法责任提供替代法律框架,终审法院为同性伴侣关系得到承认规定了两年的建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