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案|裁决确定同性伴侣应受尊重 民事结合是其一可替代方法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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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就他与同性伴侣的海外缔结不被承认,经5年的法律诉讼,今(5日)终获部份胜诉,终院认为港府未有提供替代途径承认同性伴侣的身份并不理想,且属违宪。婚姻平权组织认为这次终院的裁决属重要的胜利,并确定同性伴侣亦应受到尊重和保障。至于终院提出的替代方法,有研究同性平权的学者认为,民事结合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左至右:同性伴侣周英燫Travas、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婚姻平权协会活动经理梁苡珊、中文大学副教授孙耀东、大律师马亚山。(卢翊铭摄)

同性伴侣称裁决后可考虑长留香港

婚姻平权协会活动经理梁苡珊形容,裁决对整体社会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胜利,明确指出香港法律必须尊重和保障同性伴侣。

同性伴侣周英燫Travas则指对裁决感高兴,形容是喜出望外。他透露他与其伴侣一起已7年,并计划在外地结婚,地点尚未决定。是次裁决令他考虑长远可留在香港。他又称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希望生老病死这些重要时刻都能在香港渡过。

身后事应由最近伴侣决定

周又指出,乐见一些实际措施,举例指若有同性伴侣去世,其身后事亦应是交由其最亲近的伴侣决定。他强调,不论同性或异性伴侣,将心比己,若此等问题在任何人身上发生,亦应交由伴侣处理。

对未承认同性婚姻感失望

中大性小众研究计划创办总监孙耀东形容,裁决是同志平权的重要一步,但对法院未有承认同性婚姻感失望。孙亦指,是次裁定要求政府制订替代框架,亦属重要。而过往研究显示,若同性伴侣欠法律承认,会遇到很多问题,如以往司法覆核案,涉及伴侣共同报税等。

中文大学副教授孙耀东指出,根据其研究,同性伴侣受到不同待遇的范畴约有100个。(卢翊铭摄)

有约100个范野同性伴侣受不同对待

孙又引述研究,指约有100个法律范畴,同性伴侣受到不同的对待。孙亦指,是次裁决不单涉及同志伴侣的福址,亦影响香港吸引人才,并解释越来越多国家承认同性伴侣的权利,香港是否承认同性伴侣的权利,亦是外地员工是否来港工作的考虑。

民事结合是其中一个可替代方法

被问及替代框架的问题,孙耀东指其中一个替代方法为民事结合,并以英国为例, 相关法例列明,民事结合不应获不同差别的对待。

大律师马亚山希望政府在同性伴侣平权上会采用更积极的态度。(卢翊铭摄)

望政府能采取更主动态度

协会的法律顾问大律师马亚山指,终院裁决中强政府有责任保障同志伴侣获平等对待。而最近有多宗涉及同志平权的案件,政府一方均败诉,大律师望政府再考虑他们的立场,并采取更主动的态度。马亚山继指,政府现时获两年时间提出方案,而政府和岑子杰均可进一步就此呈交书面陈词,同时政府可参考外国的情况。马亚山亦认为,政府提出的方案,应该在本质上等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