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一片看清|深入解读判辞 四年过去 谁有悔意谁不求情
民主派初选47人被控《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45人罪成,11月1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刑期从4年2个月到10年不等。
被指是计划大脑兼主要推手的戴耀廷判得最重,被判囚十年;其次是不认罪的邹家成、吴政亨、何桂蓝,分别判7年9个月、7年3个月及7年。
《香港01》制作了专题影片,解读判辞、法律观点、整理各个被告的刑期及现况,以及各方反应。
戴耀廷开庭前向公众席挥手举OK手势,听到判决的时候全程低头。法官宣读判决后,何桂蓝向亲友举手指公、面带笑容;邹家成向女友举起OK手势;刘颕匡对女友举起OK手势、畀心心;黄之锋就大叫“我爱香港,byebye”;张可森、林卓廷、梁国雄不停向公众席挥手。
案件星期二宣判,但星期日已经有人排队,法庭外部份被告的亲友,有对记者讲出感受,包括长毛的太太,毛孟静的丈夫。
判得最重的是戴耀廷,判囚十年,他被指是计划大脑兼主要推手。现年60岁的戴耀廷为前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有两次刑事纪录。戴耀廷在求情信指,撰写“揽炒十步”并非为政治目的,但法官认为,若他只是发表一篇文章或许如此,但他持续就“揽炒十步”发表多篇文章是提倡革命(Advocated for a revolution)。
判刑仅次于戴耀廷的,是不认罪的邹家成、吴政亨和何桂蓝。邹家成因为发起《墨落无悔》而加刑;何桂蓝被法官指是“最激进”,因为无求情而无获得刑期扣减。
邹家成另外因为2019年七一立法会暴动案罪成,判囚5年1个月,要与47人案的7年9个月分期执行。
案中除了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都是组织者,法官认为是首要分子。
但发起“三投三不投”的吴政亨,既非参选、又非组织者,他的判刑反而比区诺轩等人更重。
民主派47人初选颠覆案,是本港首宗涉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案中其中一个争议,为《国安法》22条的判刑“三级制”刑罚,是否适用于本案,抑或用《刑事罪行条例》判刑。
法官在判辞指,本案被告面对的是串谋控罪,《国安法》第22条中没有提及串谋罪行,故认为三级制刑罚不完全适用,但有参考价值,强调法庭可考虑控罪的严重性判刑。法官最后未有跟三级制刑罚,而是采用普通法,根据各人在案件的参与程度,判45名被告入狱4年2月至10年。
初选在2020年进行,当年立法会选举因为疫情押后一年,之后国安法生效、修改选举制度。各个被告在2021年1月被捕,当年3月首次提堂,有人还押至今已经三年零八个月。有些被告表示有悔意,有些就改变立场,一些就坚持初心不变。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应裁决时就指,判刑已经反映罪行严重性,会研究判辞再决定是否上诉。
联合国人权办事处,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都有回应判决。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强烈反对某些西方国家,意图抹黑香港法治。
47人案根据由人大立法、写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港区国安法》起诉,对“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和量刑与内地《刑法》相若。内地《刑法》的危害国家政权罪中的“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定义与刑罚与《港区国安法》相若,均设有三级制。
过往因此罪获刑者,有中国民主党创办人秦永敏,两次罪成,分别判囚12和13年;而维权律师许志永判刑最重,被判囚14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是情节较轻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罪成被判囚11年,出狱前肝癌病逝。
民主派47人于2020年所办初选,并提出若他们能取得“35+”议席,会否决预算案,迫令政府回应五大诉求,甚至推翻特区政府。随着45人串谋颠覆政权罪成,多名被告求情时都称,这计谋注定失败。但法官判刑时不认同这说法,并指被告们花大笔资金筹划这次选举,举办活动时又没有称这是学术活动,或一定不会达成功,61万选民更不会有这想法,故拒纳辩方所言,并指若这谋划继续进行,其祸害深远,严重性不止于推翻特区政府。法官又指戴耀廷提出的“揽炒十步”想法极端,认为戴在提倡革命。
法官认为45名被定罪的被告中11个具真诚悔意,即张可森、朱凯廸、黄子悦、郭家麒、吴敏儿、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法官指“毫无疑问,当局将来考虑减刑时会考虑到这一点。”
根据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于今年3月生效后,《监狱规则》有所更改,干犯国安罪行,需服毕全部刑期。若根据这个算法,判刑约4年多的被告,有望明年出狱。毛孟静、郭家麒、谭文豪、范国威、徐子见料最快2025年5月底可出狱。
47人案中,刘伟聪及李予信被判无罪。律政司指会就刘伟聪的裁决提出上诉,但不会覆核李予信的裁决。
泛民47人涉办初选借以颠覆政权,其中五名被告来自公民党,其中时任党魁杨岳桥,资深成员谭文豪及郭家麒,在开审前已认罪,余下两名年资较浅的成员,郑达鸿经审讯裁罪成,李予信则罪名不成立。案件审讯时,主要证人区诺轩曾透露,公民党认罪的三人,均曾主动为警方录取口供。据了解,三人在录口供时不约而同表示,公民党只因当时的社会气氛,及民间强烈诉求,才会参与初选,其中杨更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形容当时处境,又指该党成员因未签署《墨落无悔》而被猛烈批评,他们为离开“风眼”才决定以党的名义签署,并视之为选举策略。
法庭11月19日判刑,认罪的杨岳桥判囚5年1月,谭文豪及郭家麒各囚4年2月;郑达鸿审讯后被定罪,判囚6年半。法官指,杨岳桥在公民党参与谋划时积极行事,具领导地位,以8年监禁为起点,他及早认罪并参与公职服务至年,经扣减后他的刑期为5年1个月。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