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叶刘:反映司法独立运作 汤家骅:尊重一国两制精神

撰文: 何夏怡
出版:更新:

民主派初选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何桂蓝判囚7年,邹家成判囚93月,三人判囚最重,其余被告判囚约50至80多月不等。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认为,今次案件的判刑比较宽松,判决完全符合普通法原则,包括认罪可扣减三分一刑期,认为判刑可对外释放出本港司法独立运作的讯息。

另一位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判决的重点是法庭认为案件属于“普通法”下的串谋案,《香港国安法》的量刑条文及内地判刑案例不是完全适用,认为是尊重和符合“一国两制”精神的处理方法。

47人颠覆案专页

叶刘淑仪认为47人案判决释出本港司法独立的讯息(何夏怡摄)

叶刘淑仪说,判刑完全符合《普通法》原则且较宽松,即认罪可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高判囚10年,其他积极参与者被判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她亦认为此次判决对外释放信息,体现香港司法完全独立。

对于有意见认为部分被告的刑期较短,忧虑会对社会有危害,叶刘淑仪表示,2020年底《香港国安法》生效起,“47人案”的被告即被检控,且已被扣押近4年,根据今年3月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国家安全类罪犯日后不会因行为良好而获减刑,总体来说案中被告被扣押时间相当长,希望他们出狱后真心悔改,日后可重返社会。

汤家骅(黄浩谦摄)

汤家骅:判决重点是法庭认为案件属普通法下串谋案

另一位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判决的重点是法庭认为案件属于“普通法”下的串谋案,《香港国安法》的量刑条文及内地判刑案例不是完全适用,认为是尊重和符合“一国两制”精神的处理方法。

至于被指是“首要份子”的戴耀庭被判监10年,他认为判刑不算太重,是预期之内;至于其他参与者的刑期约4至7年,与很多社运人士的刑期相比,亦不算太重。

4名组织者囚6年1月至10年

1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被告囚6年半至7年9个月

14名因审讯被裁定罪成被告,因未有认罪刑罚扣减判刑亦相对较重。

+9

最迟认罪的两名被告囚5年2月及5年7月

民主党及公民党认罪的6被告囚4年2月至5年1月

黄之锋等10人囚4年3月至4年11月

+5

岑子杰毛孟静等9人囚4年2月至4年5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