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首9月22宗婚宴投诉 场地装修后不似预期 准新人促退订

撰文: 陈蓁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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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大事,大部分准新人都会花长时间精心筹备婚礼,宴请亲朋好友见证难忘一刻。消委会今日(15日)最新一期《选择》公布,截至今年9月,接获22宗有关婚宴投诉,与去年同期数字相同。有准新人在签约落订时明确查问场地布置,其后场地突然重新装修,风格大变不合心意;亦有准新人投诉,婚宴餐饮服务合约用字不清晰惹争议。

今年头9月、消委会收22 宗涉及婚宴投诉个案。其中有准新人预订场地后、发现场地突然重新装修,风格大变不合心意、(Canva)

有投诉人表示,参加A商户婚宴场地开放日,有询问职员来年1月前场地会否进行任何装修工程,获得职员表示不会后,投诉人签订合约并缴付五成,约$130,000港币的作订金。惟数月后,A商户通知投诉人指场地6月底进行大翻新。投诉人其后发现装修后的场地的风格、与之前有极大差异,向A商户作出投诉,而A商户表示投诉人可将婚宴改至集团旗下其他场地举行,但最终因各种要素而未能成事。

投诉人要求A商户退订及赔偿损失,惟一直未获回复,遂向消委会投诉。A商户在消委会介入后指愿意全额退回按金,而额外赔偿方面,A商户亦表示愿意与投诉人直接商议。消委会建议投诉人可就额外赔偿问题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消委会今年截至9月,接获22 宗涉及婚宴投诉。(iStock)
消委会建议准新人签订合约前应先向商户了解场地设施与餐饮细节安排。(示意图,gettyimages)

婚宴套餐合约用字惹争议 付三期按金后发现食品限时供应

另一宗个案的投诉人选购B商户的自助餐婚宴套餐,商户分别提供午宴时段(10:30至14:30)及晚宴时段(17:00至22:30)供选择。投诉人认为两时段价格相若,但晚宴时段较长,所以决定选用晚宴时段并缴付两期合共$50,000港币按金。

投诉人缴付第三期按金时,商户职员询问他打算选择哪两个小时作为用餐时段。投诉人大感愕然,因为他以为整个晚宴时段均会供应食物,合约亦列明17:00至22:30为自助餐服务时间(Time of Serving)。然而,职员指17:00至22:30只是租场的时间,投诉人其后翻查在同一商户另外购买的证婚套餐合约,当中列明租用场地时段的用词为 “Time of Using”,因此认为婚宴合约中的“Time of Serving”应指自助餐服务时间而非租场时间。

投诉人向消委会投诉并要求商户履行合约责任,在整个晚宴时段期间供应食物。 B商户向消委会解释,为免用餐时间影响婚礼及长期摆放食物而影响卫生,商户一般都会安排在场地租用时段内的其中两小时内提供食物。经调停后,商户表示愿意于整个晚宴时段均供应食物,事件得以解决。

消委会指,消费者签约前宜留意合约的赔偿条款、以及细节明细等。(资料图片)

消委会表示,准新人心仪的场地及日子或会“一场难求”,理解他们都希望可尽早成功预订,但需留意场地的经营状况及环境或会出现变化,如因租约期满而未能营业或将有大型翻新维修等。消费者签约前宜留意合约的赔偿条款,了解清楚若遇上因商户问题而未能履行合约的情况下会如何处理。

另一方面,消费者签订合约前,应先向商户多了解场地设施与餐饮细节安排,如商户是否免费提供新娘化妆间、迎宾桌或投影机等;其他额外服务如特别进场仪式、现场证婚等会否有额外收费。同时消费者亦应确认有关安排及收费都已列明于合约内,并留意当中是否容许签订后对服务内容作更改及相关期限。

准新人交易前宜留意合约有否列取消或退款条款

除了留意合约明细,现时的婚礼展览活动能够为准新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资讯,亦提供各种折扣优惠。然而,准新人于活动中或只能依赖商户提供的销售资料了解场地状况,到实地视察时或有差别。准新人交易前宜先留意合约是否列有取消或退款等条款,或者于参加婚展前先参观心仪场地,再到婚展议价和确定合约。

消委会亦建议商户可考虑增设条款,为安排场地参观设定期限,允许消费者于参观场地后一段时间内免费取消合约。此举有助建立消费者信心,长远而言对商誉亦有益。

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主席林凯章(左)及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右)建议商户可考虑允许消费者于参观场地后一段时间内免费取消合约。(卢翊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