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宿舍非礼组妈 自称“大抽”叫女方解决 罪成还柙候判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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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涉在其“组妈”搬离宿舍前,涉用下体顶向“组妈”,又自称“好大抽”,叫“组妈”为他“解决”,更拿出下体,因而被控两项非礼罪。案件早前经过审讯,并辩称当日想看与“组妈”是否有机会发展,又否认曾拿出下体。案件今(20日)在东区法院裁决,裁判官邓子楷认为被告自辩时多次改变说法,认为其证供并不可信,裁定他两罪成,把被告还押至9月3日,在屯门法院判刑,期间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及感化等报告。

被告潘启尧,22岁,被裁定两项非礼罪成,指他于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大学李兆基堂房间内,两度非礼女子X。

被告潘启尧被裁定两项非礼罪成。(资料图片)
被告及事主均是香港大学学生。 (资料图片)

被告曾用下体顶事主X臀部

女事主X早前供称,她在2021年8月的迎新活动中认识被告,她是被告的“组妈”。她在同年底要搬出宿舍,离开前夕在宿舍内开欢送派对,被告亦有出席。大部份人玩至早上已各自离开,她在房间执拾时,被告问她是否要帮忙,她称不要,但觉有硬物顶其“臀”部数次,她意识到是被告的下体便即退后,并叫一名宿友与被告一同离开。

折返自称大抽兼拿出下体

不久后,被告以取水杯为由折返,又向X说“好大抽”,叫X帮他解决先,X即怒斥:“你当我系咩?”她指被告从短裤拿出下体。X指被告下体有反应,即叫被告离开。X同年4月与宿友聚会上再见被告,仍觉“唔舒服”才报警。

辩称想做X的男朋友

被告自辩时称,她认识X后觉对方几特别,对她有好感,想成为她的男朋友。当日派对后,他见X在收拾行李,便提出帮忙希望获对方注意,两人当时距离很近,他用下体震了X一下,他觉X没有不情愿表现,便重复动,但无摩擦,X才说:“咪搞啦。”他认为或时间不合适,仍站在X旁并保持一个手掌距离。

否认曾拿出下体

被告后来与另一宿友一同离开,他仍想知与X是否有机会发展,便借词拿水杯折反,承认曾说“好大抽”等话,他见X表现愤怒并致电男友,便拿水杯离开,期间没有展示下体,又称觉得X对身体接触的容纳程度较高。

案件编号:ESCC 24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