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非礼组妈 聆听心事或令被告会错意 事主称无越朋友界线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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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涉于学生宿舍内非礼“组妈”案今(12日)午续审,辩方盘问女事主时,提到事主曾向被告介绍工作,被告亦曾与她分享心事,有机会令被告“会错意”。事主则指,倾诉在宿友之间属常见之事,强调她对待被告的方式没有越过一般朋友的界线。辩方又称,被告案发时或曾说:“你帮我解决咗先啦。”但从没拿出阳具。X否认,直言当时已感到被羞辱,所以立即著被告离开她的房间。

被告潘启尧。(凌子淇摄)

X称住宿期间与被告无太多交杂

事主X下午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指,被告于2021年8月入住宿舍,但她自9月起甚少回宿舍,故与被告没有太多交杂。由被告入住直至X迁出的4个月间,X只见过被告几次,二人主要靠社交软件通讯,X曾问被告宿舍保安当值的事宜,以便带朋友进宿舍,亦曾向被告介绍工作。被告另曾与X分享心事,但X指这是宿友之间常见问题,任何宿友找她倾诉,她都愿意聆听。

X强调曾拒绝被告帮忙收拾

谈及案发当晚,X指她与宿友喝酒期间,被告曾一度离席。当时宿友著X叫回其他已离席的宿友,X发讯息问被告是否离开,被告随后回来,并与另外数名宿友到了X的房内继续喝酒。辩方指X很乐意被告帮忙收拾行李,X否认,强调她曾拒绝被告帮忙,亦曾提议被告与另一宿友回房睡觉。

辩方指被告并非有意用下体碰X

辩方质疑,被告当日在房内并非有意用下体碰X后背,X不同意,指她已即时后退,清晰表明她拒绝被告行为。及后被告再次折返X的房间,续问需否帮忙收拾行李,X称当时感到不耐烦,语带愤怒向他表示约了男友见面,并当面致电男友,但被告未有知难而退,更从裤中取出阳具。

辩方指被告无拿阳具出来

辩方又指被告可能曾向X说:“你帮我解决咗先啦。”但从没拿出阳具。X否认,并称她当时感到被羞辱,遂叫被告立刻离开,被告逐步退至房门,所以她没有大叫。她又重申,当时被告走路姿势无异,而且对答如流,故相信他没有醉酒。

X强调无作超越朋友的行为

辩方提到,X曾向被告介绍工作、又与聊天等,导致被告“会错意”以为X对他有意思,X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但强调只以对待一般朋友的方式对待被告,无做任何令人“会错意”的行为,并说:“我嘅行为冇越过朋友嘅界线。”

被告潘启尧(21岁,港大学生),被控于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大学李兆基堂某房间两度非礼X。

案件编号:ESCC24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