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宿舍非礼组妈 多番靠近被拒 被告疑自称大抽后拿出下体
港大生涉在学生宿舍内非礼迎新营认识的“组妈”,他否认指控,案件今(12日)在东区法院开审。女事主称她搬离宿舍前与宿友们开派对至早上,大部份宿友都离开或睡著后,她继续收拾,被告走近她,她并觉下身有硬物顶了一下,她即后退并借机叫一名宿友带走被告走。惟被告不久后折返并说:“如果我好大抽呢?你帮我解决咗先啦。”然后从短裤拿出已有反应的下体,事主立即把被告赶走,并称事件对她而言冲击太大。同日她向男友提及事件,数月后终决定报警。
被告潘启尧(21岁,港大学生),被控于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大学李兆基堂某房间两度非礼X。
与被告关系良好但无试过单独见面
事主X供称,她于2018年入读港大并住在李兆基堂;被告则于2021年8月成为宿生,X在迎新活动认识被告,是他的“组妈”。X形容,案发前她与被告关系良好,会一起参加迎新组的聚会,但从未试过单独见面。
开欢送派对喝酒聊天至清晨
X指她自2018年起一直住在李兆基堂,直至2022年1月迁出。案发前一晚,有宿舍朋友为X办欢送派对,众人一起晚饭后,翌日凌晨在宿舍茶水间喝酒聊天,被告亦在场。X因肠胃较差,未有喝太多酒。众人喝至早上7时许,X打算回房收拾行李,其他人觉得“未玩够”,提议到X房内继续喝酒,好让X收拾物品。
X收拾时被告一直问要否帮忙
X指她与被告及3名宿友在她房内继续喝酒,其中二人因感疲倦先离开,房间只剩下X、被告及另一名宿友,后来该名宿友因喝太多酒而睡著。X继续收拾行李时,被告跟著她在房内走动,并问她是否需帮忙,但X正在收拾内衣裤,故拒绝了被告。
觉背部有硬物顶了一下
X之后走到书桌,在书柜拿取书本时,觉到有人紧贴她的背部,并有硬物在其下背近臀部位置“顶”了一下,并持续在同一位置上下郁动近3秒。X觉得不适,转身见到被告近距离面向她,她意识到被告用下体碰她便即后退,并问被告:“做咩呀?”被告称只是想替X收拾。
X称觉被告行为核突反应唔到
X说当时:“唔系好反应到。”觉得被告行为“好核突”,尝试叫他带房内另一宿友离开,但被告坚持替她收拾。X不知如何打发被告,便坐在床边继续收拾物品,被告即坐到她旁并把手搭在她的腰间。
觉被告对答清晰不似酒醉
X觉得被冒犯即揈开被告,著他帮忙扔垃圾。被告照办,X趁被告行开时叫醒另一名在房内睡著的宿友,并说:“Kenneth唔掂喇,开始郁手郁脚,快啲带佢走。”被告早上8时许与该宿友离开。X指被告一直对答清晰,不觉他有酒醉。
X故意致电男友被告仍未走
然而在约8时45分,被告再到X的房间想取回水杯。X把杯子递给被告,被告再问她是否需要帮忙。X当时准备出门与男友见面,多番拒绝被告,被告追问:“你好赶时间咩?好赶住交人咩?”X说她约了男友,并在被告面前致电男友,希望被告知难而退。
觉被告暗示其性器官很大
被告在X结束通话后,仍留在房中,更尝试走近她,并问:“你真系好赶时间咩?如果我好大抽呢?你帮我解决咗先啦。”X理解被告暗示其性器官很大,想与她发生性行为。X觉得被告“好过分、好核突”,怒斥说:“你当我系咩?”被告没有收敛,甚至从短裤拿出下体。
X称见被告下体觉害怕又愤怒
X见被告下体有反应,感到十分害怕,愤怒地对说:“我数三声,你即刻走,如果唔系我就大嗌!”X开始倒数之时,被告逐步退回房门,一边问:“系咪嬲呀?你唔会同其他人讲㗎可?”之后X将下体收回裤中并离开房间。X指被告的说话对她冲击很大,X说:“本身系朋友,冇谂过可以讲啲咁核突嘅嘢出嚟。”
X下午仍感紧张和乱未打算报警
被告离开后,X锁上房门收拾物品后即出门往见男友,不过她未有即时告知男友被侵犯一事,因为她仍感害怕,未能组织事件始末。同日下午,X在男友家午睡后,见心情平复才把事件告知男友,惟她当刻仍很紧张及好乱,并未打算报警。
数月后见被告仍觉不舒服
X于2022年1月如期迁出宿舍,同年4月尾与被告在宿友聚会再见面时,仍觉得“唔舒服”,便鼓起勇气与相熟宿友提起非礼事件,终在宿友建议下报警。
案件编号:ESCC24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