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5男袭警阻差等 案延误5年获酌量减刑 囚7至22周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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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旺角及太子站2019年8月31日发生激烈警民冲突,当日拘捕64人,并分多案提控。事隔至今近5年,5名本月初被裁定袭警及阻差等罪成的被告,今(15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控方交代涉案人士分3案审,又因证人重曡等因素,令本案至今年才作审结。辩方指各被告因案件延误,令其人生计划受到影响。裁判官陈志辉判刑时亦有作考虑,酌量为各被告减刑2至3周,判5人入狱7至22星期。

5名被告:顾文轩(28岁,酒保)、叶礼豪(22岁,无业)、蔡浩贤(27岁,侍应)、郭俊驹(40岁,售货员)、钟日杰(33岁,文员),其中顾及蔡被控袭警,郭及钟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叶则被控一项阻差办工罪,全部事件均发生于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月台上或月台的公众地方。

【831太子站事件】2019年8月31日,警方在太子站列车和月台内进行拘捕行动,场面混乱。(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831太子站事件】831游行示威冲突,晚上11点,警方在太子站列车和月台内,进行拘捕行动,期间在车厢内施放胡椒喷雾、挥动警棍,有人流血受伤。(资料图片 / 余俊亮摄)
【831太子站事件】当晚有警员冲入港铁列车,向人群挥动警棍。(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831太子站事件】晚上11点,警方在太子站列车和月台内,拘捕示威者,站内多人被要求蹲下等待警方押走。(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831太子站事件】晚上11点,警方在太子站列车和月台内,拘捕示威者,有示威者被制服后脆地等待警方押走。(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5被告被捕后3年才被检控

本案5名被告在事发当日被捕,但在被捕后3年多才被检控。控方解释,2019年8月31日事件发生时,警方同日内拘捕了64人,包括本案5名被告,两日后先起诉另外2人,其后再拘捕其他人。律政司一年后索取法律意见,认为应成至少分3案审讯,并会先处理区域法院的案件,再处理其他裁判法院案件。由于证人包括多名速龙成员并有重叠,令本案延至今年才审结。

有被告失去升读大学机会

辩方求情时却指控方的延误令被告的人生规划及精神状态受到影响,其中叶礼豪去年错失去升读大学的机会;郭俊驹亦因本案而未能到新加坡工作,郭俊驹需养活三代人,幸而他与钟日杰均获雇主保留职位。

官就延误酌量减刑2至3周

陈官考虑到审讯延误,在判刑时有作反映,其中指涉袭警的顾,原被判囚15周,获减至13周;蔡涉以雨伞袭警,判囚20星期,但减至18周;叶因阻差判刑星期,获减刑至7星期;郭及钟因馆有镭射笔,以6个月为起刑点,钟获减刑至22周,郭则获减刑至21周。

5人均在太子站被捕

案情指当晚5名被告在太子站月台,其中顾在警员表明身份后,即时逃跑,并有意图用其手上盾牌掷向警员,蔡则被指用雨伞向警施袭,两人均被裁定袭警罪成;叶则被指在警员捉着另一男子时,与伸手接着该男子以助其逃走,被裁定阻差罪成。郭及钟则被搜出有镭射笔,钟虽辩称工作要带备镭射笔,惟警方亦在钟身上搜到泳镜但没有泳裤,亦被裁定罪成。

同案另有6名被告早前已认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签保守行为,及监禁 6 周至 3 个月不等。

案件编号:KCCC14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