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禁锢男子 舞台技术员罪成 官称不能推卸社会气氛囚4月
2019年“831”事件,一对男女被指当晚在太子站内,伙同他人禁锢疑为休班警员,并要他删片,被控非法禁锢罪。他们否认指控,当中男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求情称案发时受到社会气氛影响,并因相信该名休班警伤及他人,才禁锢他。案件今(1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陈志辉指事主欲离开时,被告首先将他拉回来,又用手拦住阻止他离开,可见被告参与程度绝不轻微,并指被告作为成年人理应懂得分辨违法之事,不应将所有事情推卸给当时的社会气氛,考虑后判他入狱4个月。
被告屈君鹏(27岁,舞台音响技术员),被指于或约于2019年8月31日,在港铁太子站月台与其他人,非法囚禁男子张展宏,对他造成不利,并违反其意愿将他禁锢。同案女被告梁静雯(23岁,学生)一同受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曾发生激烈警民冲突。(详看下图)
只搭事主肩膀无使用暴力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并无预谋犯案,因误以为事主做了伤及他人之事,才会加入禁锢人士,其间亦仅搭了事主肩膀,没有使用武力,禁锢时间也只涉数分钟,事主未受心理影响,希望法庭判处非监禁式刑罚。
陈官判刑时指,非法禁锢是相当严重的罪行,根据上诉庭案例,法庭判刑时必须考虑禁锢时长、地点及参与人数。本案发生在公众地方,虽然现场人多,但实际禁锢事主的只有数人,从被告出现直至事主获准离开,中间只历时数分钟。
现场人士威迫事主删除手机影像
但陈官认为,当时不断有人以粗言辱骂事主,从片段可见现场群情汹涌,不断威迫事主删除手机影像。事主欲离开时,被告双手把他拉回来,并站在事主面前,期间又搭住他的肩膀、用手拦住阻止他离开等,可见被告参与程度绝不轻微。事主别无选择,只能顺从禁锢者要求,否则无法离开,自身安全亦会受影响。
官称成年人应能分辨违法行为
被告罪成后向感化官表示,案发时收到社会气氛影响,并误以为事主伤害了其他人,才会禁锢他。陈官则指假若事主当时真的这样做,在场人士必然会报警,而非要求他删除照片,又指被告作为成年人理应懂得分辨合法与违法行为,不应将所有事情推卸给当时的社会气氛。陈官考虑本案所有因素后,认为社会服务令并不适合,判被告入狱4个月。
案件编号:KCCC143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