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事件|接待员在油麻地站管镭射装置 官信已重整生活 判囚3月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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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子站831事件,多人事隔近4年后仍续有被检控。其中一名29岁接待员,当日竹竹丢在油麻地站被搜出管有3支镭射笔,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武罪。他早前认罪,求情称母亲不幸患末期癌症,冀在余生尽孝子责任。案件今(29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接纳被告过往背景良好,案发后4年间已重整生活,并努力工作应付母亲庞大医疗开支,案中亦无证据显示他曾使用镭射笔,判他入狱3个月。

被告蔡朗贤(29岁,接待员),承认于2019年8月31日,在油麻地站大堂,管有3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

2019年8月31日晚,示威者与警员曾在太子站内发生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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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希望能尽早重投社会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的背景报告内容正面,他向感化官表示,案发当日见到大批年轻人上街示威,出于担心而到现场。感化官撰写报告时,亦多次提及被告有悔意,他明白本案无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家人,这是他最感后悔的地方,希望法庭轻判,让他尽早重投社会。

官接纳本案与被告良好品格不符

裁判官判刑时指,背景报告显示,被告是一个相当尽责的儿子,其父因有斜视无法再做出租车司机,母亲不幸患癌而要长期接受治疗,被告需带母亲覆诊,亦要承担相当庞大的医药费。裁判官接纳,本案与被告良好品格不符,亦是其人生中最大污点,使用了错误且违法的方式,表达对社会的关注,及对施政、警方处理手法的不满。

事隔4年被告已重整生活

裁判官同意,案发距今已隔4年,虽明白检控延误并非控方故意造成,但这段时间被告亦已重整生活,努力工作照顾家人,应有合理期盼不会被起诉。案情显示,当晚大规模事件主要在尖沙咀一带发生,示威者在港铁太子站及旺角站进行快闪违法行为,但被告是在油麻地站被捕,其时衣着容易辨认,并非一般示威者常见装束,可见他不是存心打扮。

无证据显示被告曾使用镭射装置

裁判官续指,本案控罪明显严重,被告携带3支介乎2至4级的镭射笔,但他当日把镭射笔存放在背包里的一个原装盒内,并非打算随时取出使用,亦没有证据显示他当日曾经使用,考虑到被告行为没令任何人受伤,亦没造成财物损坏,判被告入狱3个月。

案件编号:KCCC143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