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冲突|5男袭警阻差等罪成 官称入狱在所难免 8.15判刑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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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旺角及太子站于2019年8月31日发生激烈警民冲突,事隔至今近5年,仍有涉案人事案件在处理,其中5男否认当天袭警等多罪,经审讯后周四(1日)被裁定袭警及阻差等罪成,裁判官陈志辉把他们还押至8月15日判刑,以候各人的背景报告。

5名被告:顾文轩(28岁,酒保)、叶礼豪(22岁,无业)、蔡浩贤(27岁,侍应)、郭俊驹(40岁,售货员)、钟日杰(33岁,文员),其中顾及蔡被控袭警,郭及钟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叶则被控一项阻差办工罪,全部事件均发生于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月台上或月台的公众地方。

【831太子站事件】晚上11点,警方在太子站列车和月台内,拘捕示威者,站内多人被要求蹲下等待警方押走。(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831太子站事件】831游行示威冲突,警方在太子站列车和月台内拘捕示威者,场面混乱。(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831太子站冲突】晚上11点,警方在太子站列车和月台内,拘捕示威者,有示威者被制服后脆地等待警方押走。(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顾及蔡袭警罪成

陈官裁定顾及蔡袭警罪成,并指警员当时已向顾表明其警员身份,顾即时逃跑,并有意图地用其手上的盾牌掷向警员,另亦接纳警员的证供指蔡曾施袭,故裁定两人袭警罪成。

另3人则阻差及管有镭射笔罪成

被控阻差办公的叶,被指警员捉著另一男子时,与其他人协助该男子逃走,陈官参考片段,认为叶曾垂下双手欲拉该男子,认为其行为必然会阻碍警员执行职务,故亦裁定罪成。

此外,郭及钟均被搜出有镭射笔,陈官认为他们不可能不知可用以伤人,钟虽曾辩称当日有客户订购红外线测温仪,他带备镭射笔以备作示范之用,惟陈官认为说法不可信,又指钟当时身上并有泳镜但没有泳裤等,认为他知晓当时社会上发生甚么事,裁定郭及钟均罪成。

官称判刑在所难免

辩方求情指,事件至今已近5年,判刑对各被告的人生计划有一定影响,部份被告更有家室或是家庭支柱,希望法庭能酌量减刑,陈官却称入狱在所难免,只是在于刑期长短的问题,押后判刑。

6名认罪被告已判刑

同案另有6名被告认罪,他们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签保守行为,及监禁 6 周至 3 个月不等。

案件编号:KCCC14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