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被指申请法援提供假资料 政府入禀向张追讨讼费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在2016年涉高院的民事案而申请法援,惟法援署事后发现张未有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并提供虚假资料,律政司日前代署方入禀区域法院向张追讨曾付予的讼费。

原告为律政司代表法律援助署署长作出申索,被告为张健华。

张健华被指在2016年申请法援时未披露财政状况,并提供假资料,法援现要追回曾付予张的讼费。(资料图片)
张健华在康桥之家任院长时,被指曾性侵智障女院友,被索偿134万元。(资料图片)
经营康桥之家的公司,曾在2016年入禀高等法院,要求禁止张及其弟进入院舍。(资料图片)
张健华在康桥之家任院长时,被指曾性侵智障女院友,需赔偿。(资料图片)
张健华曾因非礼视障女生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卢翊铭摄)

指张未披露真实财政状况

入禀状指,张于2016年5月23日申请法援,以搁置高院民事案件HCA1677/2014的禁制令,法援署于同年10月向张批出法律援助证书,后来发现,张作出申请时未有披露其真实财务状况、并作出失实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法援署于2018年8月17日撤销对张健华的法援。现循《法律援助规例》第9条,向张追讨曾支付予张的讼费及利息,但未列金额。

经营康桥之家的智友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张及其胞弟张健民进入康桥之家。张健华就这案而申请过法援。

案件编号:DCCJ 429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