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未有证据显示黎国安法后仍违法 辩方求裁定表证不成立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控方上月完成举证。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黎智英的代表律师作中段陈词,要求法庭裁定黎表证不成立。辩方强调,黎或《国安法》生效前与他人达成协议,刊登某些报道,强调当时协议合法。案中没有证据显示黎于《国安法》生效后仍持续串谋,认为控方未能证明他继续寻求制裁。控方则指,案中有大量证据显示黎在《国安法》生效前后,其立场都没有改变。法官押后至明天(25日)颁布裁定。
法庭处理传媒的煽动案时应考虑不同角色
黎智英的代表律师陈词指,《苹果》是一份报章,传媒作为社会上的第四权,有监察政府和告知公众的角色。新闻自由虽然不是“王牌”,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法庭处理涉及传媒的煽动案时,应考虑不同角色。
协议均在国安法前发生
辩方续指,本案涉及串谋控罪,控罪元素包括非法行为或手段。黎或于《国安法》生效前,与他人达成协议,刊登某些报道,或和一些机构合作,但当时协议属合法。《国安法》生效后,该些行为才变成违法,亦令协议自动失效。辩方指控方没有证据指黎于《国安法》生效后,仍然持续串谋。同时亦没有发现新的协议。 法官李运腾则指,本案重点是在《国安法》生效后,黎是否有意图要求外国制裁香港。提及制裁但无请求制裁
至于黎在节目、访问和文章的观点,辩方称那些只是评论,这些讨论在茶餐厅也会发生。黎在访谈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中,有提及制裁,但不等于请求制裁。
控方指黎立场没有改变
控方回应指,案中有多项直接证据,指黎的立场没有改变,如黎智英著《苹果》的从犯证人继续原本的编采方针。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供称,得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嘉宾包括美国退休将军 Jack Keane时,担心此事敏感,黎回应指:“无得退。”
此外,黎在《国安法》生效前,向陈梓华指《国安法》是“雷声大雨点小”,著陈不用担心,其他重光团队成员在文宣及国际线方面“继续做”;另辩方黎在访谈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中,只是发表其意见,强调不是请求制裁,控方回应指此争议不是在中段陈词时处理。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