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另一认罪证人作供 称不曾收到免起诉书 案再押后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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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串谋杀警案,案件今(31日)在高院续。认罪被告、另一激进派组织成员彭军壕出庭作供,他确认被捕后曾录取无损权益口供,但事后不曾收到或获解释免予起诉书。法官张慧玲随后向陪审员表示,免予起诉书属重要文件,彭作供前应有机会理解该文件,故案件将押后至下周一(3日)续,以待彭的法律代表向其解释文件内容。
已承认一项串谋相关罪名
彭军壕今身穿蓝色衬衫出庭作供,他戴眼镜且身形瘦削,他先确认于2020年1月17日在家中被捕,其后承认了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并于4月8日录取无损权益口供。控方问彭曾否收到一份免予起诉书,他表示没有看过该文件,更没有人曾向他解释内容。
律师下午会到庭向证人解释
法官随后向陪审员表示,免予起诉书是一份比较重要的文件。在证人自称没有收到该文件的情况下,法庭应给予其机会理解文件内容,故今日未能如期续审。控方就此向法庭致歉,并补充指免予起诉书非控方和法官的工作,其律师下午会到庭为证人解释。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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