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颠覆案|李桂华指初选属幌子 义正词严裁决对违法者当头棒喝
民主派“35+”初选案,16名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被告今日(30日)有裁决,16人中14人罪成,仅刘伟聪与李予信脱罪。国家安全处总警司(国家安全)李桂华下午会见传媒称欢迎法庭裁决,又指虽然有两被告暂时脱罪,但在判词中可见法庭视事件严重,认为裁决是对他们的当头棒喝。
他又指,经118日审讯,法庭将证据展开,相信大家已明白初选属幌子,各被告是想取得立法会半数议席,进入议会后作出无差别否决财案,届时特首须解散议会,而各被告则会再次重施故技,令特首须辞职,从而瘫痪政府。
李桂华表示,欢迎今日案件裁决14名不认罪被告罪名成立,虽然有两人暂时脱罪,但在判词中可见法庭视事件严重,多名被告是串谋犯罪,又指他们目无法纪,认为裁决是对他们的当头棒喝。对于被定为无罪人士,李指主控官已要求保释延期,并提出上诉。
他称,约3年多前跟传媒介绍案件,当时有记者问到为何初选有违国安,会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说经118日审讯,法庭将证据展开,相信大家明白初选属幌子,各被告是想取得立法会半数议席,进入议会后作出无差别否决财案,届时特首须解散议会,而各被告则会再次重施故技,令特首须辞职,从而瘫痪政府。
李桂华:如当时无当机立断香港或会踏上“揽炒十步曲”
他续指,三年多后香港已相对很平静,如当时无当机立断,香港或会踏上“揽炒十步曲”,持续有示威、抗议,续反问大众是否想有这样的生活。他又提到,审讯期间有很多外来抹黑与恐吓,但各方仍继续执行国安职务。
被问到今日两名罪脱人士理应属无罪之身,惟仍需保释,做法是否合理,李桂华回应指是根据刑事诉讼条例所作的行为,强调法理上是容许这样做。
就涉国安案件,有被告脱罪,李桂华回应指,审讯是视乎证据,又指虽然今日有两人暂脱罪,但案中有45人成功入罪,有部份人经审讯,有部份是认罪,认为调查质素高。
提到仍扣留各被告护照,李指是据国安法赋予的权力,因调查未完结,各被告也要留在香港,故不会发还证件,待调查完结会发还,而事前也要经裁判官批准。
就传媒问到参与初选的选民的角色,李未正面回答,仅重申初选是幌子,重点是想颠覆国家政权罪,令政府不能运作。
李桂华也提到,初选案有八人续保人士的案件仍有调查中,如有足够证据,会与律政司研究作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