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脷洲邨公屋户瞒报拥住宅物业 被判缓刑及遭收回房署单位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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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脷洲邨一名公屋居民因虚假陈述没有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周二(5月14日)被判监禁缓刑。房屋署发言人今日(16日)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署方 并已向有关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以收回该公屋单位。
该名居民2022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其后调查揭发,该居民案发时全权拥有一个位于荃湾的住宅物业。
该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违反了《房屋条例》第26(1)(a)条而被检控,并于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后,判被告监禁两个月,缓刑12个月。房屋署表示,已向有关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以收回该公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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