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邨富户夫妇瞒报80万存款、过百万股票 判监四星期缓刑一年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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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今日(22日)表示,一个居住于将军澳厚德邨公屋的三人家庭,夫妇各自拥有约40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市值约100万元的股票,该家庭的总资产净值高达500万元,超逾入息限额100倍的上限,不符合出租公屋单位资格。
夫妇因违反《房屋条例》而被房屋署提出检控,法庭今日判处两名被告监禁4星期,缓刑12个月。

房委会表示,将军澳厚德邨有三人家庭瞒报资产,超过公屋入息限额一百倍。(资料图片)

房委会指出,一个本身已触及“富户政策”需交还单位,但以“定期暂准居住证”居住于将军澳厚德邨公屋的三人家庭,在2020年5月递交一份入息及资产申报表,表示其家庭总资产净值连续三个月下降至低于资产净值限额为由,向房署申请批出租约。

房署调查揭家庭资产值达500万

在该申报表上,其中持证人夫妇申报分别拥有约10万元银行存款及他们并没有持有股票。不过,调查结果显示,该家庭的总资产净值高达500万元,已超逾2019/20及2020/21年度,三人家庭公屋入息限额100倍(即分别为231万元及245万元)的“红线”,并不符合租住公屋单位的资格。

房委会表示,一个居住于将军澳厚德邨公屋的三人家庭,夫妇各自拥有约40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市值约100万元的股票。(房委会网站)

判监4星期 缓刑12个月

发言人表示,持证人夫妇较早前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惟裁判官考虑到案情严重,并不适合以罚款方式处理。在参阅感化官的报告后,法庭今日判处两名被告各自监禁4星期,缓刑12个月。

或被追回少付租金和收回单位

发言人提醒,公屋住户必须准确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否则,住户可能会触犯《房屋条例》。房屋署亦会向住户追回因资料不正确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们现居的公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