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桂思死因|官着陪审团考虑肝衰竭受药物激发 或自发性肝炎所致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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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病人邓桂思疑因联合医院医生“开漏药”,引致急性肝炎,两度换肝后离世。死因研讯今(6日)续,死因裁判官开始引导陪审团,提供“死于不幸”、“死于自然”及“死因存疑”三个死亡结论选项,若陪审团接纳邓因医生“开漏药”引发乙型肝炎,或者因为服用降胆固醇药,而致自身免疫性肝炎,均可裁定她是“死于不幸”;若认为邓出现自发性或自身免疫肝炎,应裁定她“死于自然”。案件明续,预料裁判官将完成引导,并让陪审团退庭商议。

邓桂思的长女胡尚佑早前陈辞时,指联合医院事发后无主动向家人透露疑“开漏药”,质疑若非家属主动查问,是否会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凌子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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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裁定邓的肝衰竭是伤害或疾病所致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指,根据解剖报告,邓因急性肝衰竭而需接受肝脏移植,但手术后出现急性肺炎,最终并发败血症死亡。陪审团需要裁定,邓的急性肝衰竭是伤害抑或疾病所致。根据所有证据,邓出现肝衰竭或有4个可能原因:

1.邓因服用高剂量类固醇时,未获处方抗病毒药,导致乙型肝炎病毒被启用;

2.邓因服用降胆固醇药“辛伐他汀”,引致自身免疫性肝炎,诱发急性肝衰竭;

3.邓因自身免疫系统失调,引致急性肝衰竭;

4.邓因出现自发性肝炎,导致急性肝衰竭。

若受药物引发可裁定死于不幸

周官提到,首两个选项指向邓的肝炎是由药物引起,属于伤害而非疾病,如果陪审团接纳其中一个选项,可裁定邓“死于不幸”;至于余下两个选项,指向邓的肝炎是一种自身疾病,倘若陪审团二择其一,应该裁定邓“死于自然”;若陪审团认为现有证供不足以给予上述两项裁定,则可裁定“死因存疑”。

不过周官强调,法庭一般不希望有存疑裁决,相信本案已有足够证据可让陪审团作出结论,裁定邓出现肝衰竭的原因。

案件编号:CCDI 8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