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幼子身旁非礼继女 事主两年后仍抑郁须治疗 官斥缺德囚4年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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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与13岁继女及其亲儿子同睡一床时,向继女上下其手,儿子亦察觉有异,他即叫继女到客厅并欲继续非礼,继女最后提出手淫以满足继父需要。继父早前被裁定2项非礼罪成,案件今(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庭上透露,事主患上中度抑郁,事隔两年后仍需治疗。法官练锦鸿斥被告行为接近强奸,事主家庭背景复杂,精神上极之脆弱,被告仍为一己私欲,剥夺了事主正常成长的机会,亦对儿子构成坏影响,强调法庭须向社会发出清晰讯息,被告的行为不但缺德且犯法,须面对严重后果,判囚4年。

被告L.C.K(46岁,无业),被控猥亵侵犯另一人、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两罪。承认案情指,X的亲生父母离婚后,其母于2013年与被告结婚,并育有一名儿子。X平日与母亲同住,被告和X弟弟则居于另一单位。X在案发生时13岁。

被告LCK非礼13岁继女两罪成,被判囚4年。

被告行为违反诚信

练官判刑指,本案严重之处在于事发时X仅13岁,被告的行为违反诚信,未有履行共作为继父照顾X的责任,利用其年纪、体型和双方关系等凌辱一名稚龄少女。

事主X受家庭背景等影响至中度抑郁

练官续引述相关报告指,X患中度抑郁和有边缘人格特质,表现焦虑自卑,有自杀和自残行为。医生指上述情况是因X家庭环境复杂、她与被告关系、她对弟弟的关心等种种情况所致,对X的心理和建立人际关系有影响。

被告行为剥夺事主的正常成长

练官斥责被告案发时因一己之欲,剥夺一个已有许多问题之少女的正常成长,更对当时也在床上的儿子的成长,也构成坏影响。另本案虽不涉正式暴力,但被告利用X视他为继父之情,强加自己的行为在X身上,令X不敢反对及初时不敢报警。

斥被告行为非法兼缺德

练官重申,本案最严重之处为X是被告的继女,两人事发前关系亲厚。被告对X所作的行为亦接近强奸,令本身精神上极之脆弱的X,因本案情况更为严重。事隔2年,医生仍认为X须继续接受治疗。法庭须向社会发出清晰讯息,被告的行为不但缺德且犯法,须面对严重刑事后果,就2罪判其囚4年。

儿子同睡一床情况下非礼X

庭上早前播放的X录影会面,X与被告、弟弟案发时躺在同一床上,被告睡在X和弟弟中间。被告突然伸手入X的衣内并抚摸其胸部,之后再用手指插X的下体,X感到痛楚,尝试郁动及拉开被告的手,被告仍继续大幅度非礼她,X弟察觉有异,问被告发生何事。被告回复称:“无事。”又向X说:“不如我地出去啦。”

X事后向朋友发讯息说老豆搞我

X之后随被告到大厅并到碌架床上,被告再爬到她身上,她感到被告想与其发生性行为,X感害怕下,主动提出并为被告手淫约5分钟至射精。被告事后到厨房抽烟,X即趁机到洗手间向朋友发送讯息称:“老豆搞我”。她后来自行召救护车往医院,并向医生揭发事件。

案件编号:DCCC 96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