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要13岁继女按摩 称觉父亲可合法摸女 官斥满口歪理囚38月
刚从内地移居香港的地盘工,一个月内3度要13岁继女为他按摩,并要继女坐在他身上摩擦他已勃起的阳具,令继女下体及臀部痛楚。继女告知学校社工揭发。地盘工早前认3项非礼罪,求情称觉父亲可合法摸女,又称此等行为在国内不是问题。暂委法官陈慧敏今(7日)在区域法院称,看到被告的说法感哗然,斥被告行为犹如性交,且极为卑劣,直言此等行为不为任何国家所容,被告却推说国内容许,满口歪理,直斥他有违道德地把继女当成泄欲工具,判被告入狱3年2个月。
被告在内地从事务农工作
被告C.G.L.(48岁),承认于2021年8月7日在黄大仙某单位内,非礼年约13岁的继女X,及在同月15日、22日,在上址向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庭上透露,被告于内地出生,从事务农工作,2019年下旬来港定居。
官称涉案行为绝不为任何国家所容
陈官判刑前提到被告心理报告指,被告认为涉案的行为,在国内是容许的,陈官称:“睇到令我哗然。”强调摸头赞赏等亲切触摸当然无问题,惟让继女坐在身上作出猥亵行为,绝对不为任何国家所容,反问:“点会系国内系咁?呢啲歪理嚟㗎。”辩方律师解释,此乃被告不善言辞所致。
斥被告行为犹如性交极卑劣
判刑方面,陈官指被告与X年纪相差逾30岁,在短短3周内向她作猥亵行为,全是出于一己自私,把X当成泄欲工具。X已表明不愿意,但无力反击作为成年人的被告。陈官特别提到,被告要求X坐在其勃起的阳具上,上下移动,动作犹如性交,行为“极卑劣”。
X母称被告出狱会把女儿送走
陈官引述X创伤报告,心理专家指她觉得被告行为呕心,事后患上轻度创伤后遗症,对与异性身体接触和社交有所避忌,自觉失去自尊,成长受到长远且严重影响。X母则指,若果被告获释后,X无法再与他同住,会考虑将X交由外公照顾或送往儿童之家,好让被告、X母及二人亲女有个完整的家。报告显示,倘若真的要把X送走,对她造成的屈辱,绝非笔墨可以形容。
被告称觉父亲可合法摸女
陈官又指,被告求情时提到X所受的肉体及精神伤害有限,希望法庭轻判让他能向家人弥补过错,尽人父的责任。心理报告所见,他自称视X如己出,否认对她有性欲,更言这种行为在国内不是问题,觉得父亲可合法摸女儿,只是不为法例所容,就此被告解释是表达不理想。心理报告续指,被告把X视作一个方便、容易下手的目标,但无恋童癖。
把X当泄欲工具须判阻吓刑罚
陈官狠斥,被告作为X继父却没有尽其照顾保护女儿的天职,不但严重违反诚信,更推说国内容许此等行为,“满口歪理”。陈官直言,住所本应是安全的地方,却变得危险重重,X无处可逃,批评被告是“不顾后果的机会主义者”,明知其行为有违道德,仍把X当成泄欲工具,因此判刑需具阻吓性,判他入狱38个月。
案件编号:DCCC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