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法会|前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与另一女被告毕慧芬提上诉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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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案,艺人王宗尧、初选案被告刘颖匡及邹家成等12被控暴动罪,判囚54至82个月不等。其中前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及“占旺女村长”毕慧芬开审前认罪,分别被判入狱57个月及59个月。二人不服判刑提出上诉,上诉聆讯暂未排期。

案件共涉14名被告,同被控一项暴动罪,部份人另被控刑事损坏罪、非法集结、刑事损坏罪,以及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

邹家成、刘颕匡、孙晓岚等8人早前承认暴动罪,判囚54个月至63个月;另外6人黄家豪、何俊谚、马启聪、林锦均、王宗尧及吴志勇均否认暴动罪,其中黄家豪及马启聪被裁定暴动罪脱,余下4人则判囚74个月至82个月。

案件编号:CACC63/2024

控方指2019年7月1日立法会被破坏后,其维修费高达3600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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