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法会案|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称 求情强调无破坏及伤人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在警员撤退后闯入立法会会议厅,破坏多项设施,事后多人被控暴动等罪。其中早前分别认罪或受审被裁定罪成的6名被告,今(6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求情。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自行陈情指,她热爱香港,在事件中亦未有破坏死物或伤及他人,她认罪是因暴动罪条文定义寛松,认为她在政权的眼中,真正罪名是对民主自由、人权等追求,法官曾打断其发言并称法庭非用作政治表述的地方。案件押后至3月16日判刑。
8名认罪被告分别为罗乐生(22岁)、毕慧芬(27岁)、孙晓岚(27岁)、潘浩超(34岁)、沈镜乐(26岁)、刘颖匡(29岁)、邹家成及范俊文(31岁),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毕慧芬另承认“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
王宗尧等3人月中求情
另外6名不认罪被告:黄家豪(20岁,城大编委会记者)、何俊谚(30岁,运输工人)、马启聪(30岁,网媒记者)、王宗尧(40岁,艺人)、吴志勇(26岁)及林锦均(25岁)。其中黄家豪、马启聪、何俊谚被裁定的逗留会议厅范围罪成,其中王宗尧和吴志勇早前已承认此罪;除了黄家豪和马启聪外,所有被告均被裁定暴动罪成;林锦均另被裁定刑事损坏罪成。法庭今先处理部份被告的求情,余下王宗尧、刘颖匡、邹家成等人的案件将于2月21日求情。
两记者在场采访不涉暴力行为
辩方求情指,被告黄家豪和马启聪当日以记者身份进入会议厅范围,期间不涉任何暴力行为,望法庭能判处罚款,又指黄当日虽在会议厅内触碰基本法小册子,只是为了取得更好的拍摄角度,并无意图干扰证物,幸而最后亦未造成任何干扰证物的后果。至于马在会议厅更是没有任何不守秩序的行为,他当日的采访亦能让读者更了解当时场内的情况。
孙求情称热爱香港
孙晓岚其后获准自行作求情,她称作为一名热爱香港的人,投身反修例倡议,是一件自然而然、义不容辞的事。她相信,所有能独立理性思考、关心人权发展的人,在这些价值面临严峻挑战时均会挺身而出。
强调无破坏死物亦无对他人用暴力
孙又指,她选择认罪是因为了解到法律条文的字面含意。即使她当日其未破坏任何死物、对他人使用暴力,或破坏社会安宁,仍是干犯了定义寛松的控罪。孙直言在政权的眼中,她直正的罪名是对民主自由、人权等追求。
从未放弃追求公义
孙称当日进入中门大开的立法会,公民不服从非暴力抵抗的策略失败,但未有换来更民主自由的香港。她在过去4年半从未放弃追求公义,自言未来会继续“活在真实当中”、“过光明磊落生活”。
孙陈词期间,李官曾多次出言打断,指此处非表达政治诉求的地方,一旦再发现孙提及政治相关话题便会中断其求情,望她能好好珍惜法庭给她的机会。
案件编号:DCCC 606-610、1069/2020、2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