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放租│出租计划租约240多宗 实际租户多22倍 意见忧监管不足

撰文: 数因斯坦
出版:更新:

【居屋 / 绿罝居 / 港人首置 / 租置】现行公营房屋政策下,未补价的资助出售房屋只可作自住用途,或透过“出租计划”出租予合资格公屋申请人。据立法会秘书处新一份《数据透视》(下称“文件”),截至2023年3月底,出租计划下签订租约超过240份,而人口普查则显示全港有5,539个住户租住在资助出售房屋,即超过正式获批租约的22倍。文件引述有意见关注,认为有未补价的资助出售房屋在公开市场非法放租,但当局处理违规情况力度却被认为不足。

居屋、绿罝居、港人首置、租置计划等资助出售房屋,是港人置业阶梯的重要一环。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全港有约44.9万个资助出售房屋单位,约占全港永久性居住屋宇单位存量的15%。

文件指,在复建居屋后新推出的60,718个资助出售房屋单位(注:截至2023年,不包括重售及回收单位)中,约七成为房委会居屋,27%属绿置居项目,3%为房协项目,另有约2%为市建局资助项目,如港人首次置业计划等。

▼1月5日 长沙湾丽玥苑绿置居项目出售▼

+5

现行政策下,资助出售房屋业主购入单位满10年,可透过“出租计划”,免补价出租所拥有单位予合资格公屋申请人。文件指,截至2023年3月底,签订租约已超过240份,然而根据2021年人口普查结果,全港有5,539个住户租住资助出售房屋,即租户数目超过获批租约的22倍。

文件指,尽管相关住户的租赁安排不明,但根据现行政策,资助出售房屋应由其业主及其家人作自住用途,并仅可在缴付补价后在公开市场放租。文件又引述意见指,社会关注有未补价的资助出售房屋在公开市场非法放租,但当局处理违规情况的力度却被认为不足。

+20

此外,根据现行政策,资助出售房屋的业主须待转让限制期届满,才可将单位在居屋第二市场,售予合资格买家(例如公屋现居租户);若单位在公开市场买卖,就必须向房委会缴付补价。

截至2023年6月约有41.6万个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单位可在居屋第二市场买卖,另有约63,400个已补价单位可在公开市场买卖(截至2023年底)。交易宗数方面,文件列出2017年至2023年期间,居屋第二市场,平均每年交易宗数达2,643宗,较2003年至2009年期间增加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