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罕见极速开会 草案明刊宪、立法会首读、开法案委员会会议
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条例,惯例上先告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内委会再预告在其后的立法会大会上进行首读及二读。但《基本法》23条立法进程迅速,特首李家超今日(7日)表示,条例将于明日(8日)刊宪,并已经致函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望加速推进立法,而立法会明日早上11时随即会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首读条例,同日下午亦会立即召开4小时的法案委员会审议条文。
梁君彦引用《议事规则》第14(1),提到“立法会每一会期内的会议,须在立法会主席所决定的日期及时间举行。”他同时引用第14(2)条,提到“立法会每次会议的书面预告,须最少14天前发给各议员;但遇紧急情况举行的会议,立法会主席可免却如此预告,而在此情况下须尽早通知各议员。 ”
本次立法进程较区议会条例更迅速
就上次《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做法,详情为先在内委会通过成立小组委员会,及后内委会会议上并无预告政府将在立法会会议上首读,而是政府在2023年5月30日刊宪,翌日随即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及后,小组委员会转为法案委员会,在6月5日至13日、短短9日内马拉松式开会并完成草案审议,在6月16日向内委会报告,最后在7月5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辩论、翌日通过。
不过,今次立法进程更迅速,明天条例刊宪后,立法会同日早上11时进行首读及二读,更会在下午召开4小时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审议条文。刊宪、首读及二读、召开法案委员会会议在同一日,实属罕见。
《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及《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均是政府刊宪后,翌日才于立法会会议上首读,以及数日后相关法案委员会才举行会议审阅条文。
非首次将小组会转法案会极速审议
《基本法》23条条例草案明日将会公布,为加快推进立法进度,内委会辖下早前已经成立相关小组委员会,草案公布后将转为法案委员会后,明日直接审议条文。
相关做法并非首次,202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小组委员会,及2023年的研究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亦有相同做法,两个委员会在转为法案委员会后,均短期内加开多次会议,完成草案审议并迅速提交立法会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