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港府:美国政府言论偏颇、误导 应停止说三道四

撰文: 郭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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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期在昨日(28日)结束,保安局收到1.3万份意见,当中超过9成8支持,又指明有逾10份反对意见来自境外反华组织或潜逃人士。美国国务院今日(29日)稍早时间,就23条首度开腔指,正密切关注23条对在港美国公民、企业之影响,并指控条例已破坏“一国两制”的框架。

政府即晚回应指,就美国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的偏颇和具误导性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文中指,美国早被揭发对世界各地甚至多国政府进行“长时间秘密监控”,又指一名前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曾公开承认协助策划外国政变。斥美国政府此刻对港府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建议令人难以信服,并应立即停止就23条立法“说三道四”,干预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期于昨天(28日)结束,保安局称收到1.3万份意见,当中超过9成8支持。(潘耀升摄)

政府在声明中提到,美国早被揭发对世界各地甚至多国政府进行长时间秘密监控,并提到一名前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更公开承认曾协助策划外国政变。称美国政府此刻对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建议,特别是“国家秘密”相关罪行和“境外干预”罪置喙,令人难以信服。

政府又强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订立相称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而美国及众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都具有域外效力。若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缺乏域外效力,便如同“纵容别有用心的人在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因此域外效力属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必要元素。

政府续指,美国经常对别国公民滥施“长臂管辖”、单边制裁,是次对23条立法的域外效力之抹黑站不住脚。

政府:已多番解说 制定罪行时“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

而就“国家秘密”、“境外干预”罪等,政府已作多番解说,未来制定有关罪行及拟备条例草案时,也会“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确保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绝不会出现误堕法网的情况。而执法行动均是根据证据、法律,以及按相关人士行为而采取,非针对个人或组织的背景或政治立场。

政府最后重申,“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而23条立法,是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以维护;令“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准确贯彻,以及更好地保障特区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要求美国停止就立法“说三道四”、“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