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打击以电脑或电子系统危害国安 私隐公署:无碍创科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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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支持政府就《基本法》23条展开公众咨询及立法工作,并引入罪行,打击对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认为此举无碍本地创科发展,反而能为相关领域提供安全的环境。
私隐公署指,按政府建议,将订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而为应对现时电脑或电子世界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技术所带来的国安风险,政府建议引入罪行,打击对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公署支持打击涉及破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的严重行为,或是在没有合法权限下就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公署认同所建议的罪行不会窒碍香港创新科技发展,反而能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安全的环境。
私隐专员钟丽玲指,数据安全既是数字经济的基石,也是国家安全的重点领域之一。数据包括个人资料,因此防范个人资料私隐被侵犯亦属维护数据安全的重要一环。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推展数据安全及网络安全的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及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获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