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烟花|杨润雄:过去3年疑引发5宗火警 39人被捕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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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年,本港发生5宗怀疑因非法燃放烟花或爆竹造成的火警。而2020年1月至今年2月8日期间,分别有25人涉嫌非法管有烟花爆竹、及14人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遭警方拘捕,即共39人被捕。

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今年农历新年除夕至农历年初四期间,本港多区有人涉嫌非法燃放烟花或爆竹,罔顾他人安全;又指有保护动物团体称,上述期间有大量流浪猫狗因燃放烟花或爆竹时产生的巨响受惊吓而冲出马路被车辆撞毙。

杨润雄指警方会继续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的非法活动。(资料图片/陈苇慈摄)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书面回复她的质询时称,2022年农历新年除夕至初四期间、即2022年1月31日至2月4日,警方共接获7宗车辆撞到“指明动物”报案。而今年农历新年同期、即2023年1月21日至25日,警方共接获17宗车辆撞到“指明动物”的报案。警方没有分项统计当中涉及动物因烟花或爆竹受惊,冲出马路而导致交通意外的个案。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指明动物”是指任何马、牛、驴、骡、绵羊、猪、山羊、猫或狗。杨润雄指相关条例曾于2021年作修订,修订前的“指明动物”并不包括猫和狗,故在2021年前,车辆撞到“指明动物”的统计数字不包括与猫狗有关个案,不能与2022年或以后相关统计数字作直接比较。

杨润雄强调,为确保公众安全,警方一直依法积极采取情报主导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活动,并在农历新年期间加强相关执法及宣传教育工作。警方会继续与有关部门及社区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透过协作及宣传教育,令市民明白烟花爆竹对公众安全的威胁,防止及打击相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