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烟花|民间贺岁烟火不断 慈云山两男偷放烟花“断正”被捕

撰文: 邓海兴 陈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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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前后,全港“民间烟花”不断,警方加强在各区巡逻。及至大年初三(24日)凌晨零时左右,黄大仙警区特遣队人员在区内打击非法燃放烟花行动时,在慈云山毓华街一间中学对开位置,撞破两名男子驾乘私家车抵达上址放烟花,其中一枚烟花更当场发射,人员见状上前将两人截停及拘捕,并在车上检获烟花、约两粒半怀疑第一部毒药及一把长约30厘米的开山刀。
被捕男子分别姓梁(28岁)及姓毛(29岁),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非法藏有烟花爆竹、管有第一部毒药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现正被扣留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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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捕两名男子分别从事装修及厨房,当时车上仍有一名年约4至5岁大男童,据悉为被捕男乘客的儿子,其妻得悉丈夫闯祸后,赶抵现场将儿子接走,并责备丈夫:“你吓亲个仔呀!”而警员调查期间,附近飞鹅山山头亦出现“民间烟花”,人员赶往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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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昨日(23日)大年初二晚上,长沙湾李郑屋邨对开亦万紫千红。据居民拍摄的片段可见,烟花由李郑屋邨足球场发射,无间断地绽放超过1分钟,五光十色,震耳欲聋。警方表示未有接获相关报案。

根据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6条,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