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交资料终极上诉得直 陈弘毅:国安委可决定修改实施细则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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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拒交资料案,终审法院裁定3名上诉人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终极上诉得直。政府表示,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区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全国政协委员、港大法律学院讲座教授陈弘毅指,国安法实施细则由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制订,亦会由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修改,毋须经全国人大处理。
法例可随时修订 不具追溯力 不涉输打赢要
在北京出席在全国两会的陈弘毅回应支联会终极上诉得直一事时说,终审法院认为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上诉人是外国代理人。法院角色只是解释及执行现有法例,现有法例随时可以修改,但不具追溯力,法院之后要根据新修改的法例判决,因此法例的修改并不涉及“输打嬴要”。
陈弘毅又指,国安法实施细则由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制订,亦会由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修改,毋须经全国人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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