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港府:将研如何完善国安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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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联会被指未按警方要求交出资料,时任副主席邹幸彤及两名常委,被裁定《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的“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罪成,各被判囚4个半月。他们早前向终审法院提上诉,终审法院今(6日)颁判辞一致裁定邹等3人上诉得直获撤销控罪,是首次涉及《港区国安法》而在终院获胜诉的案件。
港府晚上回应称,备悉终审法院判决,会仔细研究判词和相关法律原则,亦会积极审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执法经验,然后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区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让香港特区能更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持续强化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力量。

上诉人之一的邓岳君得知上诉得直后面露笑容。(朱棨新摄)
邹幸彤因涉另一宗支联会案还柙,她今闻判后做出“V”字手势。(资料图片/朱棨新摄)

港府指,会仔细研究判词和相关法律原则,亦会积极审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经验,然后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区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让香港特区能更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持续强化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力量。

港府: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完成式 只有进行式

港府称,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的头等大事,是特区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完成式,只有进行式。港府有重要的宪制责任根据《5.28决定》、《香港国安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的精神,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使特区政府能更有效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进行调查和执法行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

另一上诉人徐汉光。(资料图片/何柏佳摄)

港府欢迎终审法院就“谭得志发表煽动文字案”判决

至于谭得志(快必)上诉案,终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谭得志上诉失败。港府称欢迎终审法院就“谭得志发表煽动文字案”的判决,并指政府注意到终审法院就原《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罪”,裁定控罪元素并不包括意图煽惑暴力或扰乱公共秩序。

港府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5条清楚订明就煽动罪而言,控方无须证明煽惑扰乱公共秩序或煽惑暴力的意图,《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后发生的煽动行为,须按该条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