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延任|张达明:人大决定不再行基本法 中央高招令泛民分裂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通过现届立法会延任不少于一年,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该决定是由政治角度解决问题,又指中国与香港的法理逻辑不同,以权力中心作决定,故实际上无从以法律途径挑战该决定。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叶国谦表示,早前被DQ参选的民主派议员,只是被DQ参选第七届立法会,而议员宣誓只是每届立法会开始时的要求,要求延任议员宣誓两次“讲不通”。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相信,今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由宪制性及现实性中取得平衡,认为来年立法会有很多民生工作需要做,不可只是看守议会。
张达明:实践全面管治权
张达明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人大决定是在政治上解决了问题,“但同时凸显香港不是太再行使普通法及庄严的《基本法》,而是实践2014年国务院白皮书提到的全面管治权”。
他认为,以香港普通法的角度看,《基本法》已将立法会任期写得很清楚,改任期只能修改《基本法》,或按原有条文做事。但他指,如果以中国法律的特色看,人大的决定就有其道理,因为该特色是以权力中心作决定,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构,他们就是法律本身。
至于可否由法律途径挑战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张达明相信,中央不会容许香港“小小的地方法院”指他们违法,加上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解释权,实际上无法挑战。他指,当年《基本法》制订的程序很严谨,经过草委会、多月咨询意见等,又有初稿及社会上广泛讨论,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当年姬鹏飞(前国务委员兼港澳办公室主任)都表示《基本法》内一字、一句以至标点符号都写得很小心。”
至于被DQ参选资格的议员未来一年可继续履职,张达明指这是政治考量,他作为法律学者无法分析,但个人认为中央“高招”,因没有极端地自行成立临立会,只委任现任议员,安排反而令泛民内部有分裂,讨论是否留任。
叶国谦:人大决定令任期超4年不损基本法
叶国谦在同一节目指,4人是被DQ参选第七届立法会的资格,加上不能参选第七届的不止这4人,还有陈淑庄等人,所以今次运作方式反而不会影响他们。叶国谦指,宣誓是每届立法会开始时的要求,故要第六届议员宣誓两次“讲不通的”。
叶国谦认为,人大今次决定的做法,令第六届立法会任期超出4年,是运用了中国宪法62条第十三款,当中提到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制度及安排,而宪法第31条让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方式处理。叶国谦认为用此方法解决,某程度上是最小影响,但不好的地方是,与《基本法》内指立法会每届任期4年有分别。
他又指,宪法第31条指,人大常委会可处理具体的情况,即制定《基本法》时没有想过的情况,不能说成有损《基本法》,因为宪法赋予了此权力,又指人大亦有类似的临时延任安排。他补充指,虽然常委会的决定没有就今届立法会超出4年任期解释,但有提到第七届立法会任期4年,即重申了《基本法》的要求。
梁美芬:宪制现实取平衡 立法会要多做民生工作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相信,今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由宪制性及现实性中取得平衡。她指香港情况水深火热,认为立法会有需要继续开会,而今次做法最简单直接。
她强调,来年立法会不可以只做看守议会,要多做民生工作、法案议案等,呼吁“揽炒派”不要继续下去,又指中央用“高度”的方式处理,建议他们不要再做外国旗子。
至于人大的决定与《基本法》规定字面上有矛盾?梁美芬表示,今次人大不是释法,而是一次性因疫情延长立法会任期一年;而“不少于一年”的说法,就是全力支持特区政府,让港府有一年时间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