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陈文敏指煽勋范围含糊传媒难设界线 政府:条例清晰
已停运的《立场新闻》注册母公司、前总编辑钟沛权,及前署理总编辑林绍桐,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成。港大法律学院客座教授陈文敏指,裁决令人看到煽动罪的范围含糊与被拉濶,相信日后传媒很难设界线,会较难处理批评政府的评论。
不过,政府发言昨日(29日)回应裁决时强调,《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言论自由、和平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权利。而《刑事罪行条例》相关条文清晰划分非法的煽动言论和合法的建设性批评,有关用语也并非含糊。
陈文敏指,不同传媒皆会有一定政治立场,今次案件涉及新闻机构,但相关评论实为发布者的观点,并不完全等同新闻机构或编辑的立场和观点。他指,编辑每天都要处理很多文章,新闻机构只是提供发布的平台,认为裁决将令新闻编辑日后很难处理工作。
他指,案中被指煽动的11篇评论,是横跨18个月的时间内发布,同期合计共有2万篇文章刊载,指由数字上看,他很难接受法官看法。因此,他也很难向传媒和编辑们建议日后应如何自处。
陈文敏认为,法官对言论自由作狭隘的解释,只限于礼貌与学术水平言论。他强调,负面批评、发泄及谩骂未必有建设性,但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与引致他人憎恨政府有很大距离,认为法官的裁决是有假设的推论。
陈文敏:发布者被检控的风险很高
被问及已被法庭裁定具煽动意图评论的发布者,会否面临被检控的风险时,陈文敏也相信有关人士被检控的风险很高,问题是他们撰写相关评论时是否真的具有煽动的意图。
政府:法例条文清晰划分非法的煽动言论、用语并非含糊
政府发言人昨日回应案件裁决时指,法庭于裁决理由中清楚指出,《立场新闻》的主张是排除中国的本土主义,在“反修例”期间更成为抺黑和中伤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工具。法庭裁定涉案文章是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攻击《香港国安法》、《刑事罪行条例》等条文及相关执法及检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绪;攻击警方执法并美化暴动者的行为。
政府发言人重申,《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言论自由、和平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权利。《刑事罪行条例》相关条文清晰划分非法的煽动言论和合法的建设性批评,有关用语也并非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