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警队李桂华:视乎有否煽动意图 研检控涉案文章作者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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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其注册公司,被指透过媒体,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法官今日(29日)裁定17篇文章中有11篇有煽动意图,三名被告均罪成,并准许钟及林以保释,押后至9月26日判刑。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指,会视乎撰文的作者有无煽动意图,若发现有,会与律政处商讨是否适合检控。他强调今日判辞清楚讲明何谓有煽动意图的报道,有人不分清红皂白指控警方打压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法官今日判决正能看出警方有何理据及急切性,需于当时展开执法行动,并称新闻自由非绝对自由,在国家安全及公众安全情况下可施加规限。

【立场新闻案・专页】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指,会视乎撰文的作者有无煽动意图,若有的话会与律政处商讨是否适合检控。(黄浩谦摄)

李桂华在立场案判决后见记者,指得悉法庭就立场案判决,在50多日审讯控方展露不同证据,显示三人透过博客、专访及报道发放煽动性文章内容,其中包括污蔑国安法及其执法行动,煽动离叛、散播分裂国家信息,及鼓吹推翻政权等,更有乞求外国向香港及中国政府施压制裁,也透过反政府议题推波助澜 ,挑起对中央及特区政府仇恨。

他认为,法官判辞清楚表明警方控罪合宪,显示被告犯案有煽动,警方在2021年12月29日对立场新闻执法行动时,有人不分清红皂白指警方打压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法官今日判决正能看出警方有何理据及急切性,需于当时展开执法行动。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指,会视乎撰文的作者有无煽动意图,若有的话会与律政处商讨是否适合检控。(黄浩谦摄)

新闻自由非绝对 涉国家安全可施规限

他重申,在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新闻及言论自由非绝对性自由,遇到国家安全及公众安全情况下可施加规限,而近期在世界各地也有因假消息、煽动消息在网上流传,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甚至国家安全,这情况在2019年也历历在目。

至于今次判决是否会影响新闻及言论自由,李桂华称参考判辞,有煽动意图则涉犯法,“唔系话有咩题目唔报得、有咩案件唔报得,唔系嘅,只不过如果佢选择用煽动意图做法,即系话揾个事情做载体,散播煽动意图信息就唔做得,会受法律制裁”,又呼吁大家看判辞了解。

《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于中午12时30分左右到场。(香港01记者摄)

他又说,就涉案的17篇文章作者或记者,会视乎撰文的作者有无煽动意图,若发现有,会与律政处商讨是否适合检控。

另外,日本共同社记者发问案件会否对外国媒体在港报道造成影响,李桂华则称不应分外国还是本地媒体,尺道都是一样,今次案情是煽动,被告借报道煽动,以往以刑事条例、现时国安条例,已写明何为煽动,“一般人系唔会犯呢啲,就算个17篇报道其他媒体都有卖”,但因立场用以做煽动,故触及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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