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直接或间接资助潜逃者皆违法 无海外法官非“死人冧楼”
特区政府早前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刊宪指明对潜逃英国的6人实施限制,包括禁止向他们提供资金等。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港台专访时解释,限制财政支持的目的,是减少对方利用财政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因此不论是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都可能违法。
林定国指,部份潜逃到海外人士,以为自己不在香港境内,可以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政府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必定运用法例向他们施加一些条款,以减低他们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能力,减低他们的话语权。至于日后会否向潜逃到其他国家人士施加相关措施,他指要由保安局就个别情况作出决定。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本月1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赋权,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6名被发出拘捕令正潜逃英国的人,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实施4项措施,涉及“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及“撤销特区护照等”,个别人士还会被“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
林定国强调,这些潜逃人士,政府有合理理由怀疑他们干犯了刑事罪行,香港是法治社会,他们有责任接受法庭审讯,面对法律的程序,而结果当然透过司法定夺。他指如果要逃避接受司法制度的测试,是极不对的行为,如果认为自己无违法,可有充份机会透过司法程序,述说立场,争取别人认同,而潜逃基本上是逃避法律责任。
被问到若有市民订阅6人的YouTube频道、追踪他们的社交专页会否有问题、会否构成资助时,林定国说,当你明知某人是潜逃者时,市民可以用常理判断自己是否间接提供财政支持,当中不涉及法律知识。
呢个唔系法律知识嘅问题,一点同法律知识无关系,就系你畀钱人之嘛,你有无畀钱佢先?我畀钱你,我点会唔知啫?如果我畀钱我个新闻秘书,畀佢个老公,明知老公会转手畀佢,唔通我唔知会落佢个袋?要睇事实,明知钱会落佢袋,常理好难话唔系财政支持
他重申,按法例,直接或间接资助潜逃者皆属违法,但要证明直接资助可能较容易,要证明间接资助则可能涉及较多证据,也可能涉第三者。但他强调,直接或间接资助均违法。
《香港国安法》实施近4年,在高等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均不设陪审团。林定国指出,以近日的国安案件可见,法官判案亦面对媒体质疑,靠自身经验抵受压力,反问身为普通市民的陪审员如何承受这些压力,能否做到公公道道。他又提到,正如电影情节,陪审团作出裁决时不会交代理由,相反法院会有详细判决理由,就公平审讯而言,三名法官审理案件甚至较陪审团优胜。
近日先后有两名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请辞,包括岑耀信和麦嘉琳。林定国认为海外法官“有人来有人走”很正常,《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亦有人加入,而相关制度不设人数限额。
林定国:海外非常任法官有助发展国际化法律环境
对于近日坊间有声音质疑海外法官制度存在价值,林定国表示,没有海外法官不会“死人冧楼”,本港各级法院只有终审法院设海外法官,以每年终审庭处理的案件屈指可数,香港维持高水平法治的功劳大部分归功于本地法官,但并不代表没海外法官也无所谓,他们参与审讯有助本港发展国际化法律环境。
珍惜司法独立 期望法庭无畏无惧审案
林定国说,自己尊重辞职的岑耀信过去对香港的贡献,但不认同对方撰文批评47人颠覆政权案裁决“站不住脚”。林定国提到,社会珍惜司法独立,期望法庭无畏无惧审案,相关案件未审结,岑耀信评论案件,无可能不知道会对审案的法官造成压力。
另外,林定国又提到,国家安全教育涉及身份认同、法治观念,要培养价值观必须从小做起,全港市民一岁到一百岁,一日不死这都是重要的事情,他特别希望向年轻人传授相关知识,亦希望与他们多互动,协助他们创建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