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去信英媒 批岑耀信言论背后逻辑自相矛盾

撰文: 黎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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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罗杰志(Anthony Rogers)去信《金融时报》,批评早前辞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为该报撰写的文章中有关观点背后逻辑自相矛盾。

罗杰志去信英媒,批岑耀信的言论逻辑自相矛盾(律政司图片)

罗杰志在信中示,对岑耀信违反在法律程序仍在进行期间,不应发表评论的原则,感到非常遗憾。他又指,该原则尤其适用于可能提上诉的情况,当发表声明的人拥有较审理上诉者更高的司法职位时,更不能违反有关原则。

他又批评岑耀信的文章将法庭决定的正确性与个人对相关法律的厌恶混淆,其观点背后的逻辑是自相矛盾。他强调法官可以辞职而不执行被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是正确和适当的行为,但执行该法律的人不会违反法治原则。

罗杰志1984年获英国委任为御用大律师,1993年获委为高等法院大法官,1997获委任为上诉法庭大法官。2000年再升任上诉庭副庭长,直到2011年退休。前国家主席江泽民逝世,中联办设灵供市民悼念,罗杰志也有到场悼念,他当时接受访问时指江泽民曾任国家主席,是重要人物,他作为江泽民主政年代的法官,前来悼念以表尊重,是很合适的举动。

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司法机构)

早前辞任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之后在《金融时报》撰文指“香港法治岌岌可危”,又罕有公开评论 47 人案,指原讼庭的裁决“在法律上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