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世后惨遭其女友霸占 网民求助收楼 律师提醒三件事|灯神

撰文: 灯神
出版:更新:

自从楼市在2月底全面撤辣后,一手、二手新盘市场一度反弹大约3%,不过相隔不足四个月,楼价指数已经重返撤辣时的水平“打回原形”,楼市再次由蚀让个案主导,代理报成交日日都有大蚀让,灯神都觉得好冇瘾。不过近期灯神就发现有一宗有趣个案,有网民于网上讨论区发帖文,话自己层楼竟然被人霸占,所以就发帖文求助尽快拎返层楼。

睇返事主所言,原来层楼本身由事主与其父亲一齐居住,不过其后事主就迁走,层楼就由父亲居住,但其父亲及后就让其女朋友一同入住。值得留意,层楼本身由该事主的嫲嫲持有,不过早前两年已经转名予事主。

父亲离世后其女朋友不愿搬迁 事主报警兼发律师信

但不幸的事就出现了,事主的父亲于上个月不幸离世,但其女朋友却继续居住不愿离开。据事主所拍摄的相片,单位内有大量杂物,听闻仲饲养两只狗。最后,事主就话经准备出律师信向法庭申请收返层楼,又重申该名女士不是自己屋企人。

上述帖文引起了不少网民的讨论,部份认为该名女士其实算系非法占据单位,又建议事主报警,甚至可以为单位“CUT水CUT电”以逼走该名女士,仲话事主有权重返屋企,不过最好就等执达吏负责取回间屋。最终事主报警处理。

有网民发帖文,指自己父亲离世后,由他持有的单位继续被父亲女朋友霸占、不愿搬迁,因此最终报警求助,并指发出律师信,以法律途径取回单位。(网上讨论区图片)

占用人料无合法权益逗留物业之内 事主可给予搬迁通知期

灯神睇到以上情况,觉得事主都有权可以取回单位,不过涉及法律问题,睇嚟都系问一问律师较好!老友香港调解仲裁中心主席苏文杰律师就详细讲解了这个情况,若果上述物业的拥有权、全部权益都由事主一个人拥有,情况就会较为简单。

苏律师解释指,事主父亲在生时,应该是获事主容许下居住於单位内,惟离世后,其女朋友理应没有许何、没有任何合法权益逗留在物业之内。因此事主可以给予足够而又合理的通知期,通知对方迁出单位,若果女方不愿迁出,则可以透过法律径途申请收楼。

业主应尽快收回单位 避免“逆权侵占”

其实香港过去也不时出现同类型情况,苏律师就提醒,事主尽快取回单位是较好的做法,因为若果一直不作出行动收回单位,一直让女方使用单位长达12年,就有机会被占用人“逆权侵占”,到时就会失去单位权益!

不可破坏门锁、丢弃占用人财产 否则反被告刑事毁坏、偷窃

此外,苏律师都提醒事主,虽然拥有单位权益,但在取回单位时都留意不少事项,否则会遇上麻烦。例如事主取回单位时,不可以破坏单位门锁,也可以随意丢弃占用人的财产,否则可能会犯上“刑事毁坏”及“偷窃”的罪行,到时就会反过来被控告。所以若果面对占用人不愿迁出时,就要通知执达吏负责收楼,如有需要更会连同警方一同收楼。

苏文杰律师指出,业主应尽快收回单位 避免“逆权侵占”。

业主遇租霸 收楼程序最快3个月

上述情况同时也令灯神想起一般住宅、舖位业主面对租霸时的应对方法。睇返中原测量师行的讲解,业主或会遇上租霸​或租客欠租,甚至违反租约条款。为了保障利益,业主可以考虑向土地审裁处申请收楼令,以法律途径中止租约并收回物业,追讨欠租。

而整个收楼程序主要分为3个步骤。然而,每个案件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但每个程序都需要一定时间,最快需要约3个月。

连续3日到欠租单位门口贴上通知书 其后到土审处宣誓

第一步是业主需要向土地审裁处提交申请通知书,连同加盖印花的租约和其他租赁文件,一并交到审裁处登记。之后,业主需要将通知书副本寄给租客,并连续3日到欠租单位门口贴上通知书副本。完成后数天内,业主需要到土地审裁处宣誓。

第二步是申请判决书,大约需要2至3日,前提是欠租租客在收到申请通知书后七日内没有提出反对。如果租客有反对,则需要再安排聆讯,大约需要半个月或更长的时间。

可由执达吏收回欠租单位

最后是上门收回单位。业主在获得判决书后,需要申请收楼令状,由执达吏执行法院命令来收回欠租单位。所需时间会视乎该区执达吏的排期,平均需要等待一至两个月的时间。

土地审裁处位于油麻地加士居道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