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阳希云大厦获批延拍卖期限3个月 惟申改底价被拒 拟提上诉

撰文: 黄祐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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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阳集团(0878)并购17年的铜锣湾希云大厦,4月17日进行强拍程序,底价为24.25亿元。不过金朝阳集团没有派代表到场竞投,最终项目没有获买家出价,物业遭收回,“流拍”收场,成为本港第四次强拍流拍个案。

金朝阳集团亦向土地审裁处作出延长申请,延长举行进一步拍卖日期3个月,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及下调底价以与该地段之当前市值一致。

金朝阳集团并购17年的铜锣湾希云大厦,最终无人承价、流拍收场。(柳英杰摄)

土地审裁处:拍卖延长3个月 惟强拍底价不变

据土地审裁处显示, 铜锣湾希云大厦拍卖获延长3个月至今年8月29日,但拍卖底价未有按发展商要求下调,即维持于24.25亿元。

金朝阳其后发出公告,指出于今年5月14日,公司误以为土地审裁处已就时间延长申请作出裁定并已授予时间延长命令。该误解乃主要归因于(i)公司获其香港法律顾问告知,彼等理解并认为土地审裁处于今年5月14日的聆讯中授予时间延长命令,且其香港法律顾问已就土地审裁处于5月14日发出的命令及指示草拟命令,当中纳入时间延长命令以供土地审裁处批准;及(ii)于5月14日的聆讯中,公司向土地审裁处呈述,由于底价调整申请之聆讯须押后至较后日期(已定为今年5月30日),而出售命令的3个月有效期将于今年5月29日届满,谨慎的做法为同时延长有效期,以避免就于有效期到期后没有理据调整底价产生潜在问题及争议,因此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以及公司认为土地审裁处已授予时间延长命令,以于3个月有效期后继续审理底价调整申请。

公司又指出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希云大厦拍卖之最新进展。土地审裁处已于今年5月31日作出裁定,据此,其已作出裁定驳回底价调整申请并拒绝重新厘定底价,原因为(其中包括)其并不信服于设定底价后物业价格已大幅下跌,惟已授予时间延长命令(以底价不变为限)。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出售命令将持续有效至今年8月29日。尽管授予时间延长命令,惟土地审裁处并无作出按底价进行进一步拍卖的指示。诚如香港法律顾问所告知,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无须进行进一步拍卖。

公司指出目前正寻求其香港法律顾问的意见,并考虑对土地审裁处作出的裁定提出上诉的可能性。

重建后市值仅21亿、低于强拍底价24.25亿

事实上,金朝阳集团早前已发公告表示,集团经审慎考虑香港现时之经济状况及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地产价值可能继续向下调整后,最终决定不在拍卖中作出投标。又指根据威格斯编制之估值报告,于2024年2月29日,该地段(即整幢希云大厦)于重建后之市值为约21亿元,其乃低于底价24.25亿元。

金朝阳集团早于2019年申请强拍,当时集团持有80.04%业权,而直至强拍审讯时持有业权增至84.04%,仍有约19伙物业未能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