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拟收回古洞南150幅私地、涉15.6公顷 以设立农业园第二期

撰文: 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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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24日)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拟议收回位于古洞南的土地,以设立农业园第二期首阶段。

拟议收回的私人土地合共150幅,涉及面积约15.6公顷。相关公告张贴于拟议收回的土地或其附近的显眼地点,该公告及收地图则的副本亦上载至地政总署网页。根据区议会文件,农业园第二期占地约82公顷,当中约66公顷属私人土地。

收回土地以便在古洞南设立农业园 - 第二期首阶段相关宪报图则。(地政总署资料)

2016年施政报告落实新农业政策

政府在2016年《施政报告》中宣布落实新农业政策,以推动本地农业现代化及可持续发展。 新农业政策的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设立由政府管理的农业园,以协助培育农业科技发展和管理现代化农场方面的知识,并促进相关的知识转移,从而提升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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