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收回近粉岭高球场1.2公顷私人土地 反对书须6月4日前提交

撰文: 柳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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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5日)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拟议收回位于上水大头岭的土地,以进行公营房屋发展。拟议收回的私人土地合共33幅,涉及面积约1.2公顷。

该土地的业主或占用人,又或就该土地拥有权利的人,可于本公告在2024年4月5日刊登后的60日内,藉送交反对书予地政总署署长,反对本公告所述明收回该土地的建议(“该项建议”),反对书须不迟于2024年6月4日提交。

上述大头岭公营房屋项目位于粉岭高尔夫球场对面,整个项目占地约2.44公顷,即大约一半土地涉及收地,将以地积比率6.8倍兴建5幢住宅,提供约3,100伙,预计2028年可以开始建屋,并在2032年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