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纵有特殊教育需要 亦具平等发展权利 倡社会大众应有教无类

撰文: 梁蔚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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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同的媒体也报导有关SEN(特殊教育需要)小朋友及其家长在日常生活的窘境,亦审视各种资源及制度上的不足。可是除了政策、资源的讨论外,我们还可以做什么?SEN Rights(特教平权),是2013年成立的非政府组织(NGO),与一般提供服务的机构不同,他们决心维护特殊教育需要者及身心障碍者之平等教育权利,提升市民对平等教育权的意识,并提出政策、立法及教育改革建议。他们认为:“共融,由接受差异开始。”

我与SEN Rights其中一位副主席吴达明教授相见,我们在金钟选择合适地点时,最后还是走到政府总部外的公园谈谈香港的各种情况。对于被诊断为“患上”不同程度“问题”的小朋友,吴教授对我说:“我喜欢称他们为身心障碍者,这是一个相对中性的字,是反映出身心状态的一个中性描述,没有眨低的成份。”于是,我们从障碍谈起……

试想想有谁没有障碍?近视远视都是障碍,在眼镜发明以前可以是个很严重的障碍!

人人也应有良好及适切的教育

“态度障碍”,好像很虚无,应怎样了解?他解释:“就是把受障碍者同样看成是人,他们亦有尊严,有自我发展的权利,也有贡献社群的可能。如果家人、老师、朋辈及其他人有正向的态度,也就可以为环境及制度带来改变。”令孩子重拾希望,拥有自我发展的权利,需要从教育开始。他们主力按《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来倡议不同的政策建议,特别是当中的24条 ── 融合教育。他认为“无论你有什么障碍也好,任何人也可受良好及适切的教育,障碍不是在于人本身有什么症,而是外在的因素,阻碍他得到合适及良好的教育。”另外,他们亦希望不论有障碍与否,每人也应学习怎样与人相处,达至共融的家庭、邻里、甚至社会。

你有没有想过有唐氏综合症的人可成为教师?

我想一会,回答“应该没有吧”。他说:“其实在这个世界里,真的在发生,如在美国、阿根廷、中东的加沙也有这样的例子。”他笑说,“不是外国的月光特别圆”,香港是有成功的融合教育,但不多,而每个地方也不同程度的制度、资源及态度问题。在进步一些的社会,有些大学亦尝试开设一些适合身心障碍者报读的课程,让其有尊严及自我实现的机会。现时的问题之一,在于而我们的社会制度及态度上也应该要通达一点,他们主力按《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来倡议不同的政策建议,特别是当中的(第)24条,障碍不是在于人本身有什么症,而是外在因素,阻碍(了)他得到合适及良好的教育。”

 

Bryann Burgess虽患有唐氏综合症,最后在美国南卡罗莱大学修读非学位课程,获得音乐教师资格,并在一所音乐学校内实习及当助教,擅长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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